多倫多高樓開發新指南出台

【大紀元2013年06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編譯報導)作為國際性大都市,多倫多近年來高樓越建越多,越建越密。近日,市政規劃與發展管理委員會(PGMC)一份最新建築標準指南呼籲,高樓要與城市其他部分和諧共存,要保留一些景觀、尊重附近社區整體環境和行人體驗,同時建議陽台至少要留1.5米的長方形空間,可供人們吃飯和休息。
  
PGMC主席市議員米爾克正(Peter Milczyn)表示,2006年市府擬定高樓設計標準時,遭到設計與開發人士反對,但隨著城市越來越密集,修建減少地面陰影的大底座瘦型高樓的討論就越來越多,這不僅是個公式,更是說明哪種設計更好的指南。
  
多倫多城市設計主管弗雷曼(Robert Freedman)表示,新指南是經過6年時間觀察,結合開發商、納稅人團體和居民反饋,在原有指南基礎修訂而成,語言更簡潔、具體、直接和簡明,沒有甚麼專業背景的人也能很理解,總體內容和原有指南也大致相同。
  
米爾克正表示,新指南修訂內容之一是呼籲限制高樓座高,如附近社區建築高度較統一,新建高樓座高就要與其保持一致,否則新樓座高應是附近街道建築高度的80%,這樣對面街道春秋2季至少5個小時的日照;如高樓位於街道較寬,其座高限制為24米或7層樓高。
  
新指南還強調保留歷史建築景觀視線走廊,如保留皇后公園、市政廳和老市政廳景觀視線,確保新開發高樓不影響這些歷史建築景觀視線,指南規定,如新建高樓靠近低層歷史建築,現有歷史建築特點應在大樓座基設計中有所體現,並考慮其他不利因素,突出歷史建築的觀瞻。另外,新指南還強調了公園和公共場所保護。
  
高層建築暨城區住宅委員會(TBUH)加拿大分部主席威特(Richard Witt)表示,近年多市高層建築開發呈爆炸式增長,市府在這方面的工作沒跟上,現在新指南出台是好事,使得更美觀合理的城市建築成為必須,避免城市無端增加一些糟糕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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