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評論

王駿:賠了100萬 奧克蘭防暴警察錯沒錯

【大紀元2013年06月28日訊】美國人說「法治」(Rule by Law),其實也不見得一定嚴格。在美國的法治之外,有些人情世故可能也得講,因為法律畢竟是呆板的,而人是活的。最近,舊金山灣區的奧克蘭市,為了防暴警察在一次民眾抗議中抓了150名抗議者,賠了100萬美金。這可能有點法外人情的味道。

一般說來,民眾抗議,警察出來宣布要大家離開,一會兒就開始抓人,抓了人關上幾個小時或一天後放人,在美國是司空見慣的事。這些被抓的抗議者中,很少有能夠告贏警察還能得到賠償的。據說奧克蘭這150人,每人將獲賠款約5千美金;起頭告的4個人,每人將得到9千美金。他們告警察在抓捕抗議者的過程中,沒有給予抗議者足夠的疏散時間,而且,被捕者坐在街上和巴士上,有的8小時都不讓他們上廁所。

沒有給足夠的時間讓抗議者疏散、讓人坐在街上和巴士上、沒有準備足夠的廁所,這些可能都不對,也不夠周到。但是說起來,如果因為這些事就賠100萬,以後美國的防暴警察可能就都沒工作了。這一次,奧克蘭的警察應該還算文明,起碼抓了150人沒有發生動粗的情況,這可能在世界許多地區要算非常的「文明執法」了。而這樣的事件就賠100萬,是有讓人費解的地方。

其實,2011年那次抗議不是一般的抗議。2009年元旦,兩群年輕人在遭捷上打架,隨後,參與的非裔葛蘭特遭捷運警察逮捕。旁觀者用手機錄下梅瑟爾開槍射死葛蘭特的視頻。錄影片段顯示,多名警員在繁忙的火車站臺,制伏葛蘭特,令他俯伏在地。一名警員突然取出警槍,向格蘭特背部轟了一槍。白人警察梅瑟爾說自己想拔電子槍,但拔錯了真槍而闖禍。

2011年11月5日,加州洛杉磯的法院和陪審團對白人警察梅瑟爾判了過失殺人。這個判決引起了奧克蘭許多民眾的不滿。在一系列抗議活動中,憤怒的示威者曾砸破當地一大片地區的商店窗戶並焚燒汽車,奧克蘭一家聯鎖鞋店、珠寶店、銀行和西爾斯商場都被搶劫或遭到破壞。有示威者因為拒絕疏散、放火和襲擊警察而被捕。

所以,這次奧克蘭警察賠錢,不是那麼簡單的事;可能的解釋是奧克蘭市府在示軟。畢竟非裔葛蘭特被殺,而白人警察梅瑟爾被判過失殺人之間可能存在不公,這個不公的模糊地段就是可能葛蘭特因為當初與警察動了手後,是被蓄意殺掉的。但是,這個案子到異地洛杉磯審判,那裡的法院和陪審團也找不到證據可以證明白人警察就是蓄意謀殺。這倒有點像非裔橄欖球超級明星辛普森涉嫌殺白人妻子一案,儘管許多白人都認為辛普森有罪,但是,法院和陪審團也不得不讓辛普森走人。這裡,不是說美國司法制度的無能,而恰恰相反,正說明法院和陪審團制度必須根據真實人證和物證定罪,其嚴格幾乎到了苛刻的程度。

儘管奧克蘭市對150個抗議者賠了錢,但這是雙方庭外和解的結果。奧克蘭市和警察沒有承認自己有不當的行為,這可以說是「花錢消災」。因為說不定,如果這個訴訟案繼續下去,會不會又要發生什麼事,讓那裡的商家和民眾提心吊膽。這幾年,奧克蘭犯罪案件突然增多,市府和警察已經是疲於應付;如果因此能夠「息事寧人」,這筆錢花得還是值得的。

(責任編輯:趙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