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莎里程換來的機票是否可轉賣他人?

劉成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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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7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成德國報導)為了獎勵經常乘坐漢莎飛機的乘客,漢莎航空實行「Miles and More」常客獎勵計劃,按常客的飛行距離贈送其里程,積攢到一定程度後,可用里程兌換機票,但不能兌換現金,換得的機票也不能賣給他人。多年來,沒有乘客因為這個規定而和漢莎對簿公堂,但日前一個德國案例打破了這一局面。

一位商人常客把自己里程數換來的機票賣給了別人,漢莎航空因此而取消了其常客資格。商人常客不滿,將漢莎告到法院,法院裁決乘客有理。但這並不意味著,從今以後每個常客都可以任意出售里程換得的機票。

漢莎航空公司規定,常客積攢的里程不得轉讓,用里程換來的飛機票只可以贈送給親朋好友,而不許出售。因為「里程是獎勵給忠實乘客的」。同時漢莎還規定,在里程積分之日(飛行日、酒店入住開始日、租車時)後三十六個月內未兌換的里程,都將於下一季度結束時失效。也就是說,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機會兌換里程的話,那麼這些里程就等於白攢了。

上面提到的這位商人常客顯然對這個規定非常不滿,他不但違反規定將里程換來的機票賣給了別人,而且在漢莎懲罰他,將他的常客資格取消時,他還將漢莎告上了法庭。一審時,位於科隆的北威州法院裁決漢莎航空有理,二審時,州高等法院推翻了州法院的判決。但這還不是最後的定論,漢莎航空表示,將考慮上訴到聯邦法院。

州高等法院發言人還強調,這一結果只是針對這一個案子,並不意味著以後漢莎常客都可以像這位商人常客這樣做。

不管怎麼說,這個裁決是有一定後效應的。德國法律系統的慣例是,如果以後有類似的案子,法官雖然不一定會做出相同的判決,但會參考此次判決的結果。

(責任編輯: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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