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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莎里程换来的机票是否可转卖他人?

刘成德国
2013-07-30 02:52 中港台时间|08-04 19:2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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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7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刘成德国报导)为了奖励经常乘坐汉莎飞机的乘客,汉莎航空实行“Miles and More”常客奖励计划,按常客的飞行距离赠送其里程,积攒到一定程度后,可用里程兑换机票,但不能兑换现金,换得的机票也不能卖给他人。多年来,没有乘客因为这个规定而和汉莎对簿公堂,但日前一个德国案例打破了这一局面。

一位商人常客把自己里程数换来的机票卖给了别人,汉莎航空因此而取消了其常客资格。商人常客不满,将汉莎告到法院,法院裁决乘客有理。但这并不意味着,从今以后每个常客都可以任意出售里程换得的机票。

汉莎航空公司规定,常客积攒的里程不得转让,用里程换来的飞机票只可以赠送给亲朋好友,而不许出售。因为“里程是奖励给忠实乘客的”。同时汉莎还规定,在里程积分之日(飞行日、酒店入住开始日、租车时)后三十六个月内未兑换的里程,都将于下一季度结束时失效。也就是说,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机会兑换里程的话,那么这些里程就等于白攒了。

上面提到的这位商人常客显然对这个规定非常不满,他不但违反规定将里程换来的机票卖给了别人,而且在汉莎惩罚他,将他的常客资格取消时,他还将汉莎告上了法庭。一审时,位于科隆的北威州法院裁决汉莎航空有理,二审时,州高等法院推翻了州法院的判决。但这还不是最后的定论,汉莎航空表示,将考虑上诉到联邦法院。

州高等法院发言人还强调,这一结果只是针对这一个案子,并不意味着以后汉莎常客都可以像这位商人常客这样做。

不管怎么说,这个裁决是有一定后效应的。德国法律系统的惯例是,如果以后有类似的案子,法官虽然不一定会做出相同的判决,但会参考此次判决的结果。


(责任编辑: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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