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紐省醉鬼酒後惡行每年耗公帑1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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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8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光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紐省醉酒之人的不良行為造成巨額損失,每年高達10億澳元,有人對目前由納稅人為此買單的做法提出質疑,認為酒後肇事者應該對其行為負責,自己買單。

據澳新社消息,紐省審計長阿徹特斯特(Peter Achterstraat)阿徹特斯特6日發佈了一份報告。報告說,紐省的納稅人每年要花費10億澳元為醉酒後的行為所造成的後果買單,這個花費相當於紐省每戶家庭都要為此支出416澳元。其中最大的開銷是警務,其次是社區服務和健康醫療。如果要加上社會成本,如對工作生產力的影響,那麼酗酒肇事所引發的費用就會是每年38.7億澳元,平均每戶1565澳元。

阿徹特斯特形容醉酒行為「像寄生蟲一樣吸食政府服務的命脈」,他建議政府估算濫用酒精行為所帶來的成本,每三年公佈一次。

他還呼籲紐省政府考慮對酗酒肇事者提出指控,要求他們為自己的行為後果買單。

紐省反對黨領袖羅伯遜(John Robertson)說政府與酒業的密切關係阻礙著政府在這方面採取嚴厲的行動。

紐省綠黨議員凱(John Kaye)說由行為者自己買單的辦法忽視了酒精行業在鼓勵人們飲酒這一問題上所扮演的角色。

(責任編輯:瑞木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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