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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三讀 高風險海域 漁船可僱武裝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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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8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日前台灣漁船「廣大興28號」遭菲律賓公務船掃射,引起各界關注漁船在捕魚時的生命財產安全。立法院臨時會6日三讀通過〈漁業法〉修正案,未來台灣的遠洋漁船行經高風險海域作業時,將可僱用私人武裝保全。

漁業署表示,漁民僱用私人武裝保全,每艘漁船都需檢附相關文件,並於事先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此外,為避免私人武裝保全持有或使用槍砲、彈藥、刀械進入台灣,影響台灣治安,因此只允許私人武裝保全人員進入已核准的特定領域,違者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漁民看法兩極

「政府與其通過這個法,不如常態護漁來得實際」,廣大興28號死難漁民洪石成的女兒洪慈綪說,通過這個法不切實際,僱用武裝私人保全費用很高,很多漁民付不起,現在油資上漲,漁獲量減少,漁民已經很辛苦了,哪有錢再請保全。

琉球區漁會總幹事蔡寶興也認為,政府常態護漁及台日、台菲談判比較實際,像亞丁灣已有許多國家在護漁,保護自己國家漁船,但台灣就是沒有。

不過,東港區漁會總幹事林漢丑樂見這個立法。他表示,現在已有許多漁船在索馬利亞等地區私人僱用武裝保全,政府修法通過是讓這件事「就地合法」。

公司漁船曾被越南公務船扣押的琉球鄉長蔡天裕說,僱用私人保全以索馬利亞這個海域較需要,至於菲律賓和越南海域,政府應該以漁業及外交談判與護漁的方式來保護漁民,僱用保全費用高,一般漁民沒有能力。◇

(責任編輯: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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