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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在安心 鄭文燦提出五大食安政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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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0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民進黨桃園市長候選人鄭文燦16日公佈「食在安心 – 鄭文燦的五大食安政見」。主張於市政府設立食安專責機構,整合跨局處資源與人力,並制定「桃園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合作,推動相關地方制度法與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建立高額的懲罰性罰款制度,並得連續開罰,嚇阻不肖食品廠商。

鄭文燦指出:重大食安事件發生時,將採取「立即停工」,「清點產品」(含半成品及原物料)、「產品下架」等三項標準SOP程序,並且視同公安事件,第一時間採取「凍結財產」及「限制出境」兩大對策。

食在安心– 鄭文燦的五大食安政見

一、制定「桃園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提高罰則,增加嚇阻力:提高處罰刑則,建立高額的懲罰性罰款制度,得連續開罰。將部分罰款轉設「食安受害者訴訟及補償基金」,做為後續民事求償官司與直接賠償金所用。

二、設置食安專責機構,採用新的檢測標準,增加專職稽查人力:善用民間檢測機構,以強化地方政府食安維護能力。 GMP認證目前已經信用破產,採用新的專業食安認證標章與檢查標準。應大幅擴大專職稽查人力,提高稽查能量。查獲重大食安事件時,採取「立即停工」、「清點產品」(含半成品及原物料),「產品下架」等三項標準SOP程序。第一時間採取「凍結財產」及「限制出境」兩大對策。

三、源頭的稽查、食品原物料及添加物管理:包括原物料及添加物的供應商,廠商是否有合法,產品是否合格。透過「桃園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課以食品廠商更大的責任,要求他們以最高標準自我管理,將食品的原物料及添加物表示清楚,並且備有產地來源。建立抽檢原則,讓第三公正單位,如民間檢測機構,或者學術單位的實驗室,負則監督與提出可以信賴的檢測報告。透過食安專責單位,以聯合稽查小組執行公權力,採取「當日稽查,當日公開」、「稽查結果上網公告」等兩大措施,避免不當關說護航。

四、組織跨縣市食品安全聯合工作平台:組織跨縣市食安工平台,分享食品安全資訊。

五、照顧學生與外食上班族的食安:學校的營養午餐與上班族的便當,將其食材原料是否合格,列為最優先的稽查重點。定期公告合格優良廠商及產品,對於不合格次數到達一定標準的廠商,則列入黑名單。◇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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