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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餿油案 郭烈成4人遭求最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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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3日電)台灣餿油案今天偵結,郭烈成及員工施閔毓、強冠公司董事長葉文祥及副總戴啟川被檢察官以共犯詐欺取財罪235次,要求從重量刑。

屏檢表示,強冠公司以郭烈成的劣質豬油製成全統香豬油,自民國103年(2014年)3月1日至9月2日,共販售給下游廠商235家,葉文祥、戴啟川、郭烈成及施閔毓除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外,也觸犯了3人以上共犯詐欺罪,因受害下游廠商有235家,所以論以235次詐欺。

屏檢表示,詐欺罪是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共犯詐欺是3年以上徒刑,檢察官求處最重刑,也就是4人如果判處7年,則求處7年乘以235。

餿油案被提起公訴的共8人,除了葉、郭、戴及施外,還有進威企業3名負責人蘇清煌、郭春葉及蘇進威,以及賣皮革油給進威的大勝飼料公司屏東廠長黃惠光,4人被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

檢察官表示,4人明知皮革工廠加工過程所廢棄的豬皮皮革油脂都沒有申請廢棄物許可,黃惠光還賣給進威,而進威混在正常油脂賣給飼料業者,並流入人體食用的食物鏈,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其中進威企業3名負責人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要求從重量刑。

屏檢表示,進威的皮革油脂驗出含有重金屬鉻及銅。

屏檢表示,進威企業3名負責人並沒有將皮革油脂等賣給郭烈成,檢察官利用監聽,發現是進威的司機邱俊智和胡文敘將進威皮革油脂偷賣給郭烈成,郭烈成混充餿油後,再賣給強冠公司,邱及胡另案偵辦。

另外,強冠公司自香港進口疑似非食用豬油加工製售部分,也另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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