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涉嫌種族歧視 華裔學生控告哈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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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1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穎慧編譯報導)星期一(11月17日),美國部份亞裔學生向美國高院提交訴狀,控告哈佛大學招生時歧視亞洲學生,拒絕招收考試成績和在校平均成績都遠高於非裔和西班牙裔的亞洲學生。

據福克斯新聞網報導,這些亞裔學生在星期一上交的訴狀中提到,2009年普林斯頓社會學家們的一份研究報告發現,哈佛大學對亞裔美國考生的高考入學成績要求遠高於1,460分,而對於類似背景的白人、非裔和西班牙裔考生的高考成績要求則分別為1,320分、1,010分和1,190分。他們認為這說明亞裔考生在高考中的整體成績遠高於其他族裔,那些不希望學校中的亞裔學生比例過大的學校會對華裔考試的高考成績提出很高的要求。

原告在訴狀中表示:「哈佛大學沒有遵從2013年美國高院在阿比蓋爾•費舍爾(Abigail Noel Fisher)與德克薩斯州大學奧斯丁分校一案中作出的嚴格審查的新標準。」

他們認為,美國高院對於費舍爾一案的意見明確要求美國各大學通過採取種族中立的招生方式來實現學生來源的多樣性,而不是通過種族分類和種族偏好來增加學生的多樣性。

他們表示哈佛大學的招生政策是令人不公平的歧視政策。

在世界基金會研究(the Century Foundation)教育政策的卡倫伯格(Richard Kahlenberg)是此案原告的顧問,他認為此案原告出示了相當多的證據顯示哈佛歧視美國亞裔考生。

原告提供的一個證據是,美國流行的大學指南《普林斯頓評論》給欲報考美國名校的亞裔美國學生的建議是「在你的考試申請中不要使用自己的照片」 、「不要選擇回答那些與你的種族背景相關的問題,介紹一些與你的種族背景完全無關的內容」。

此案中代表這群亞洲學生的布魯姆(Edward Blum)先生認為,此案顯然說明哈佛大學偏向其他族裔的學生,歧視亞裔學生。

他說:「哈佛大學的學生配額方式和種族平衡政策嚴重違反美國法律。」

哈佛大學法律顧問柳利阿諾(Robert Iuliano)在發給福克斯新聞網的一份電子郵件聲明中為哈佛的招生政策辯護。他表示, 哈佛的平權法案政策, 旨在使該學校的學生更加多元化。他說:「為了創造一個充滿活力的學術氛圍,使哈佛大學的學生有機會接觸更廣泛的不同背景、不同觀點、不同人生體驗、不同學識水平的學生,哈佛大學在招收學生時對學生進行了個性化的全面審查。」因此哈佛的招生政策是合法的。他認為哈佛的錄取過程完全符合所有的法律要求。

他還在聲明中表示,1978年美國高院曾裁決哈佛大學的招生政策不但合法,而且是一個可以增加學生種族多樣性卻無須明確配額的模型。

馬里蘭大學教育系副教授帕克(Julie Park)也支持這種觀點,他認為平權政策使得大學校園種族和社會經濟多元化,這將對亞裔美國學生非常有益。

責任編輯:梅溪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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