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11月20日訊】11月19日上午10時51分,一名男子在江西省撫州市中級法院門前自焚。目前,未見法院對事件公佈相關消息。
自焚男子姓李,59歲,是撫州市東鄉縣人。他曾於11月12日到法院為其子上訪無果,萬念俱灰下選擇了慘烈的最後抗爭。他的兒子在1998年因搶劫罪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量刑過重。
有網民表示,大陸冤情遍地,冤民上訪無人理,逼迫民眾採取不惜犧牲生命的極端方式抗爭中共極權的統治。
8月1日下午,湖南湘潭市雨湖區一名趙姓男子因土地上訪無果,在湘潭市政府門口自焚。自焚男子象火球一樣衝進市政府大廳,場面慘烈。
5月22日上午10時10分左右,一位75歲李姓男子在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緊鄰中共宜賓市委、市人大大院的中山廣場自焚。自焚者身體大面積燒傷。有現場民眾稱,自焚前一天,曾看見老人在自焚地點路邊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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