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12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台灣台北報導)為維護老人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保處針對老人福利機構(養護中心)進行經營管理、衛生、公安及定型化契約條款聯合查核,發現20家老人福利機構,其中有2家全部符合規定,18家業者有缺失,甚至有1家業者檢查項目全數不符合規定,消保處已請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及內政部函轉相關縣市政府積極複查,妥適處理。
消保處表示,針對這次查核所發現的違失,已請各相關主管機關盡速進行複查並要求業者改善。另外,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研議依老人福利機構收容人數、日夜需求差異調整值班護理人數、落實執行外籍看護工,不得逾1/2之規定,及加強管理及查核老人福利機構的環境設施及生活專業服務,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最後,消保處提醒消費者,若家中有需要至老人福利機構接受照顧服務者,事先除請機構服務人員解釋與說明,及注意是否為合法立案的機構外,也要詳細審閱契約,對於環境衛生及設備場所的公共安全應一併詳加注意。◇
責任編輯:陳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