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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法官腐敗 侵害我三十年 無身份證

2014-12-0617:43 中港台時間|12-0617:4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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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2月06日訊】我是身受法官腐敗官員侵害三十年至今無生存權無戶口無身份證申冤無門的人。欺壓剝奪侵害我一無所有乞討流浪還不休。高官地痞流氓勾結害我。中央信訪接待室都規定沒有身份證不讓進門不管案。

2012年府右待派出所抓我網查說;內蒙牙克石市處理給你楊金芝戶口身份證,低保房子都給你了,我甚麼都沒有。叫北京西城公案分局拘留我,拘留所監獄不要身份證,中國特色。

我戶口是最高法院篡改卷宗毀證毀我戶口的。最高法院2004年依據從未質證保密假債務偽證作出不提起再審通知書(1984)民濫字笫1072號結案,侵奪我財產權公民權生存權。通知書怕我拿著告狀有證據,至今不給我。

最高法院立案庭副庭長2004年在牙克石市法院聯席會上說:楊金芝你申訴的事實都有證據要求再審有法律依據,我們研究決定不按實事和法律規定處理你案,定不再審,你不服再告把你交給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是最高法院弄虛作假枉法裁判侵權的幫凶,不容弱者生存,弄虛作假、枉法裁判、法官害人、喪盡天良。

內蒙牙克石市 楊金芝


責任編輯: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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