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淑蘭上訪 小孩被打致殘疾

【大紀元7月12日訊】于淑蘭(其木格),女,55歲,蒙古族,原內蒙古大雁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工人,住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盟鄂溫克旗大雁鎮和新街和新66胡同16號。因上訪,于淑蘭的丈夫現已和她離婚,小孩也被人打殘。2009年5月11日,于淑蘭在給民生觀察傳真來她的所謂“精神病鑒定書”後,便下落不明。和于淑蘭同屬大雁礦的精神病院受難者敖玉珍近期多次聯絡她都未果。

據民生觀察的消息,于淑蘭所謂的“精神病鑒定書”是這樣記述于淑蘭上訪的原因和經過的。于淑蘭說,我1989年5月份懷孕後帶的環,當時計生委認為我的環丟了,我認為沒丟,每天都查,流血流了四十多天。

礦務局認為我沒做檢查,我要求上醫院,他們不讓,後來同意我轉院。2000年6月份,大雁礦務局醫院要給我取環,我當時沒同意。後來住了二天院他們就停藥,攆我出院,說我沒病。隨後,我到哈爾濱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看病,子宮被全切,因為哈爾濱腫瘤醫院說不能排除子宮癌。

我有重病,2000年大雁礦務局又讓我下崗。我到國務院上訪,後來開了三個月的工資。我不服,就到呼和浩特、國家計生委上訪。我要求:

1、 我要我器官的錢。我的卵巢、子宮都被切除,到現在連藥費都沒報,我已經做了二次手術了,我要求鑒定我的病到底是怎麼回事,留的後遺症該怎麼處理。

2、 給我孩子做殘疾鑒定。我上訪期間,我孩子被打成殘疾了,曾做過鑒定,連級別都沒有。

3、 我有22年工齡了,他們還按臨時工待遇對待我,我要求解決工資問題。

4、 我丈夫護理我的護理費沒解決。

于淑蘭的那份由內蒙古赤峰市安定醫院做的所謂的“精神病鑒定書”載明:
委託鑒定單位:內蒙古大雁礦業集團有限公司
案由:上訪
鑒定目的:對上訪人于淑蘭的精神狀態進行精神醫學司法鑒定
申請日期: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鑒定地點:呼倫貝爾駐京辦事處
資料來源:由委託單位提供的于淑蘭上訪有關的卷宗材料

這份鑒定書稱,被鑒定人表現為意識清,定向力完整,接觸主動,言語流利,問話時情緒激動,時而罵辦案人員,對他人較有禮貌,能主動、完整地敍述與上訪相關的內容。這份鑒定書還稱,被鑒定人從小好強、倔強、固執、自信、多疑、敏感表現突出,並沉迷於訴訟,經年累月,行為執著不變。
鑒定結論為:偏執性人格障礙伴有明顯的超價觀念。

正是這一紙鑒定,于淑蘭在赤峰市安定醫院被關了一百多天。

民生觀察工作室
2009、6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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