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淑兰上访 小孩被打致残疾

【大纪元7月12日讯】于淑兰(其木格),女,55岁,蒙古族,原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人,住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温克旗大雁镇和新街和新66胡同16号。因上访,于淑兰的丈夫现已和她离婚,小孩也被人打残。2009年5月11日,于淑兰在给民生观察传真来她的所谓“精神病鉴定书”后,便下落不明。和于淑兰同属大雁矿的精神病院受难者敖玉珍近期多次联络她都未果。

据民生观察的消息,于淑兰所谓的“精神病鉴定书”是这样记述于淑兰上访的原因和经过的。于淑兰说,我1989年5月份怀孕后带的环,当时计生委认为我的环丢了,我认为没丢,每天都查,流血流了四十多天。

矿务局认为我没做检查,我要求上医院,他们不让,后来同意我转院。2000年6月份,大雁矿务局医院要给我取环,我当时没同意。后来住了二天院他们就停药,撵我出院,说我没病。随后,我到哈尔滨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看病,子宫被全切,因为哈尔滨肿瘤医院说不能排除子宫癌。

我有重病,2000年大雁矿务局又让我下岗。我到国务院上访,后来开了三个月的工资。我不服,就到呼和浩特、国家计生委上访。我要求:

1、 我要我器官的钱。我的卵巢、子宫都被切除,到现在连药费都没报,我已经做了二次手术了,我要求鉴定我的病到底是怎么回事,留的后遗症该怎么处理。

2、 给我孩子做残疾鉴定。我上访期间,我孩子被打成残疾了,曾做过鉴定,连级别都没有。

3、 我有22年工龄了,他们还按临时工待遇对待我,我要求解决工资问题。

4、 我丈夫护理我的护理费没解决。

于淑兰的那份由内蒙古赤峰市安定医院做的所谓的“精神病鉴定书”载明:
委托鉴定单位: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上访
鉴定目的:对上访人于淑兰的精神状态进行精神医学司法鉴定
申请日期: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鉴定地点:呼伦贝尔驻京办事处
资料来源:由委托单位提供的于淑兰上访有关的卷宗材料

这份鉴定书称,被鉴定人表现为意识清,定向力完整,接触主动,言语流利,问话时情绪激动,时而骂办案人员,对他人较有礼貌,能主动、完整地叙述与上访相关的内容。这份鉴定书还称,被鉴定人从小好强、倔强、固执、自信、多疑、敏感表现突出,并沉迷于诉讼,经年累月,行为执著不变。
鉴定结论为:偏执性人格障碍伴有明显的超价观念。

正是这一纸鉴定,于淑兰在赤峰市安定医院被关了一百多天。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9、6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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