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情報機構呼籲政府立法保存網頁瀏覽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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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3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安全情報局(ASIO)呼籲政府應立法要求電信公司保留用戶一段時期內的互聯網和電話記錄,一些執法機構建議保留期限為兩年。不過這些想法還在討論階段,聯邦律法部表示還沒對各種呼籲作出正式回應。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北部行政區警察、維省警察、澳洲聯邦警察(AFP)、澳洲犯罪委員會和澳洲委員會都支持澳洲安全情報局的這個立法提議。

圍繞到底保存哪些數據還沒有達成一致意見,不過「內容」信息的保存已不在考慮之內。至少兩家機構,北部行政區警察和維省警察,都希望保存網頁瀏覽歷史記錄。

澳洲安全情報局遞交給議會的一份調查報告稱,由於美國人斯諾登(Edward Snowden)的洩密事件,越來越多人對網上的通信進行加密,情報局為此敦促政府考慮變更通信法規。

情報局的報告敦促改變立法,要求通信商保留客戶各種通信的「元數據」。所謂元數據,對不同的通信方式包含的信息有所不同。對電話來說,元數據包括撥出方和接聽方的號碼、通話時間、地點、持續時間等信息,但不包括通話的內容。針對互聯網活動,元數據包括訪問的服務器IP地址、訪問者IP地址、或訪問的網頁地址鏈接(URLs)、訪問時間等信息。對於電子郵件,元數據包含了郵箱地址、發送接收時間和郵件主題等。

2012/13年度,協助犯罪調查和金融調查,各機構共提取了330,640次元數據。

隱私保護遊說組織對這一對通信法(截獲和提取)的可能變更存有疑慮,但是情報機構和執法機構認為,隨著現代科技的發展,很多通信是在網絡上完成,應讓法規緊跟發展的步伐。

北部行政區警察建議,不僅要保留基本元數據,還要保留兩年的網頁瀏覽記錄。他們認為現代通信已逐漸離開傳統的電話服務,轉向臉書、推特、谷歌的Google Plus等各式社交媒體。這意味著保留瀏覽記錄「和保持電話記錄同等重要」。

澳洲執法廉政委員會(ACLEI)說,要求電信商保留數據是警察監督管理的必要方式。

數字權利團體Electronic Frontiers Australia反對這一提議,說保留數據是「對付恐怖主義低效的方式」。

聯邦律法部表示,「有必要」探索更多的方案,目前「還沒考慮任何關於保留數據的提案」。

(責任編輯:瑞木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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