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佈新年度宗教自由報告 譴中共迫害法輪功

中國續被列「特別關注國」 特別提及香港青關會對法輪功真相點的非法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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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7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辰報導)美國國務院7月28日發佈2013年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中國持續被列為「特別關注國(CPC)」。報告說,2013年中國政府對宗教自由的尊重度依然維持在低位。

報告說,雖馬三家勞教所已關閉,但中共加劇了對法輪功學員在敏感日的逮捕和關押。當局將數千名法輪功學員關押在勞教所。報告特別關注,香港青關會(中共610辦公室在香港扶植的團體)對法輪功真相點的非法騷擾。

報告表示在西藏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宗教迫害特別嚴重。

美國政府在官方場合公開發聲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

美國國務院主管民主、人權及勞工助理國務卿Tom Malinowski。(MAHMUD TURKIA/AFP)

在當天的新聞發佈會上,美國國務院主管民主、人權及勞工助理國務卿Tom Malinowski 罕見公開譴責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直指中共針對法輪功的精神修煉平民團體施行「徹底取締」的迫害政策,並敦促中共在8月7日釋放為法輪功學員辯護而遭中共迫害的中國著名人權律師高智晟。

之前, 美國政府在報告中,多次譴責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但是美國政府在官方場合公開講話,作出這樣表態,實屬罕見。

他說:「中共政府通常對未經註冊的精神修煉平民團體進行嚴格限制,有時徹底取締,比如法輪功。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高智晟。我們敦促中共當局如期在8月7日釋放高智晟,讓他和家人團聚。」(Tom Malinowski 的此段發言在24分50秒開始)

這份國際宗教自由報告將以下國家列入「特別關注國」:中國、朝鮮、伊朗、緬甸、厄立特里亞、蘇丹、沙特阿拉伯、土庫曼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其中,土庫曼斯坦是第一次被列為特別關注國。報告說,自1999年以來,由於對宗教自由的嚴重侵犯,中國被列為特別關注國。

美國國務院國際宗教自由報告由美國國會授權,(對外)告知美國政府的政策和外交協助。該報告同時作為其它政府、國際機構、非政府組織、法律界人士、學者、記者和市民的參考。16年前,美國國會通過國際宗教自由法案。

基督教、藏人、新疆穆斯林等遭受中共國家性質迫害

報告說,「在西藏和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侵犯宗教自由情況特別嚴重。一旦感覺其可能威脅國家或中國共產黨的利益,中共政府對宗教實行國家控制,限制宗教信徒的活動人身自由。」

報告還說,當局騷擾、毆打、拘留、逮捕眾多宗教信徒,或對其判刑。

美國國務卿克里28日在發佈這份報告時說,這個月早些時候,中共官員判處基督教牧師張少傑12年有期徒刑。

法輪功學員沒有「法律保護」

報告說,「在中共政府1999年鎮壓法輪功以前,據估計有7千萬人修煉這一精神修煉功法。」

「中國共產黨維持一個預防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610辦公室 (該辦公室在1999年6月10日建立而得名)來剷除法輪功,解決『X教』問題。」

「根據法律規定,在被拘禁期間,犯人有信仰宗教和維護宗教的權利。實際上,一些因信仰被關押的囚犯和被拘留者被要求放棄他們的信仰,特別是法輪功學員」。據報告,法輪功學員被迫思想改造……

「一些評論說,中共精神衛生法的修訂依然沒有為法輪功學員提供有意義的法律保護。出於政治(迫害)原因,一些未登記的宗教組織成員和其它成員被送往精神病院。」

「根據法制日報——這份在司法部監督下出版的報紙,中共公安部直接管理24個高安全(監視的)精神病醫院,又稱安康醫院……」

「據報導,未登記的宗教信徒和法輪功學員僅僅因為他們與這些機構的聯繫而被關押。儘管在2012年10月,當局立法禁止非自願住院治療。」

「批評者說,法律沒有為這些被送到精神病院的人士提供有意義的法律保護。」

關注北京法輪功研究會成員李昌被繼續關押

報告說,「法輪功學員李昌被判18年徒刑,他是法輪功的一位(義務)負責人,在1999年組織了一次和平抗議,他目前仍然被關押。法輪功學員于長新(Yu Changxin),在2000年被判18年徒刑,他被控使用『X教』妨礙司法公正,目前依然被拘禁。」

北京法輪功研究會的成員李昌是前公安部的一名處長。

北京法輪功學員于長新(Yu,Changxin)是中共空軍學院教官,空軍將領。于長新是中國第一代試飛員,國家二等功臣,空軍指揮學院的高級教官,正師級,副軍職務,著名教授。他拥有三十餘年飛行經驗,約有兩千個飛行小時,並立過二等功。空軍指揮學院現在使用的教科書都是由他主編定稿的。于長新1992年6月開始修煉法輪功,曾幫助出版各類法輪功書籍和音像資料。據香港人權組織介紹,在江澤民的親自過問下,于長新被非法判刑。

數千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勞教所 中共在敏感日加大拘捕

報告說:「……非政府組織和國際媒體報導,在敏感日期,對法輪功學員的拘禁還在加大。據報導,當局指示社區居委會向官員上報法輪功成員信息,並提供金錢獎勵。」

「據報告,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遭受身體和心靈創傷的脅迫,(當局以此)試圖強迫他們放棄信仰。」

據來自海外的法輪功倡導團體估計,「約有數千名中國法輪功學員在勞教所被判處長達3年的徒刑。」

「根據中國大陸雜誌4月份出版的一篇調查文章,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的官員強迫囚犯勞動,囚犯遭受虐待,包括電棍酷刑,強迫灌食和長期的單獨監禁。」

「2013年11月份,國際媒體報導,馬三家勞教所關閉,最後一批被拘禁者在9月中旬釋放。中共官方沒有證實這些報告。」

「海外法輪功團體表示,多數被關押在馬三家的囚犯是法輪功學員。」

為法輪功辯護的建三江等正義律師遭迫害

「據報告,在9月份,(黑龍江)法輪功學員于金鳳(Yu Jinfeng)被捕,然後被送往勞教。她的律師唐吉田(唐是著名的建三江律師之一)被拒絕和於見面,唐被拘禁了5天。」

「自2009年被關押以來,獄方酷刑折磨律師王永航。王永航公開倡導宗教自由,為法輪功學員辯護。他被判七年徒刑,理由是『利用X教破壞法律實施』。」

「據報告,2012年,王永航遭受多種疾病折磨,包括結核病、胸內積水以及腰部以下麻痺。」

「在2013年初,據報導,他的健康狀況已經進一步惡化,當局拒絕允許親人探視或向親人提供身體狀況的最新消息。」

「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朱宇飆(ZhuYubiao)在2010年8月被捕,按規定他將於2012年8月被釋放,但是當局將其轉移到廣東佛山市的三水法學院,那裏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參加強制學習班。朱的家庭成員在2012年8月20日對當局繼續關押進行絕食作為抗議。」「在今年年底之前沒有新的消息。」

具體迫害案例

「2012年11月,北京警方在張鳳英(Zhang Fengying)購買雜貨期間將其逮捕,據她的女兒陳述,當時張鳳英和一位居民談論修煉法輪功的益處。」

「中共一家法庭指控張『利用X教』破壞法律實施。在1月22日,當局將其轉移到北京天堂河女子RTL教養所,強迫兩年勞動。」

「一些中共官員要求家屬簽署聲明,保證他們不參加家庭教會和與法輪功相關的『X教』活動,作為他們的孩子入學的先決條件。」

「據媒體報導,新疆的政府僱員被強迫簽署保證書,保證他們將不從事宗教或者政治表達。不簽字的話,他們的孩子可能被禁止進入大學或被行政調查。」

「西藏自治區有少數法輪功學員,那裏有一些未註冊的基督教教堂。」

據報告,中國存在基於宗教信仰或宗教實踐的社會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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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青關會騷擾法輪功信息點

據法輪功學員報告,一個親北京的團體對他們的騷擾增加。報告說,「在香港有300-500名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和類似的團體不屬於中共法律規定的宗教團體。如果他們希望建立辦公室……具有法律地位,必須進行登記。」

「法輪功代表強調,大陸當局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施壓,限制法輪功團體在該地區的活動。法輪功學員報告說,當局一直拒絕他們租用公共設施,拒絕的理由通常是,已經被預定。法輪功代表經常在人流量高的地區保持信息展示,公開抗議對大陸法輪功同修的鎮壓。」

「法輪功學員報告說,在2012年7月份,香港特首梁振英就職後,親北京團體-香港青關會的騷擾顯著增加。香港法輪功負責人表示,當青關會的成員進行騷擾時,香港警方不保護法輪功學員,這些騷擾還包括一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身體傷害的案例。」

「據報告,香港存在基於宗教團體、信仰、修行的社會歧視,比如法輪功。」

「法輪功學員報告說,香港青關會的成員襲擊並毀壞法輪功信息點,使用非法橫幅對法輪功進行污蔑,威脅、騷擾法輪功學員和在法輪功信息點駐留的遊客。」

報告還說,「澳門估計有50名法輪功學員」。他們與澳門很多宗教團體友好相處。「法輪功學員在公共場所定期設立信息點。」

報告還說,「據報告,發生了(中共)政府干涉法輪功海外活動事件。根據非政府組織和多家媒體報導,中共政府官員向很多國家的政府和(神韻演出)劇院施壓,限製法輪功相關的廣播電台廣播,取消或以其它方式延誤神韻藝術團的舞蹈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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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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