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就業 美勞工團體叫停「增H-1B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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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7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柳芳綜合報導)根據美國勞工部的要求,為外國科技人才取得H-1B簽證的僱主要確保,這些外籍員工的到來不會影響具有相同技能的當地勞工的就業需求。然而越來越多的美國人提出訴訟表示,他們的就業機會被外國勞工侵佔,使他們失去工作。反對美國政府增加H-1B簽證數量的聲音再次高漲。

據美聯社報導,一些美國勞工團體向法院提出訴訟表示,他們在加州Molina醫療保健(Molina Healthcare)和在威斯康星州Harley-Davidson的工作機會被外國勞工取代,使得他們失去了工作。

之前,針對外國工人搶走美國工作的辯論,主要側重農業和建築等領域的低薪職位,但如今與H-1B簽證計劃相關的辯論,則被認為威脅到美國中產階級的就業和利益。

一些分析人士表示,由於缺乏足夠的執法力度以及法律上存在的漏洞,使得美國政府不允許外國勞工搶佔本國就業市場的要求,在執行過程中被打折扣。

H-1B是美國簽證的一種,意為特殊專業人員/臨時工作簽證Specialty Occupations/Temporary Worker Visas (H-1B)。H-1B簽證系美國最主要的工作簽證類別,發放給美國公司僱傭的外國籍有專業技能的人員,屬於非移民簽證的一種。持有H-1B簽證者可以在美國工作三年,然後可以再延長三年,6年期滿後如果簽證持有者的身份還沒有轉化,就必須離開美國。

1/3的IT工作被外國人佔領 外包公司利用H-1B最多

有分析說,通過聯邦政府的簽證資料發現,谷歌和臉書等高科技企業,實際上並不是利用H-1B簽證最多的公司。利用這項簽證最多的是外包公司,在全國僱用H-1B簽證者最多的前十家企業中佔到八個,這十家企業利用的H-1B簽證,佔去年的三分之一。

自由派經濟研究人士去年指出,美國大學科學、工程和技術專業的畢業生,找到工作的只佔半數,至少三分之一的IT工作被外國人搶走。

參議院提議增H-1B簽證至每年18萬

聯邦政府每年發放8萬5000個H-1B簽證,以使企業臨時僱用部份特殊工作的外國工人。H-1B簽證勞工最長可在美工作六年,如今的H-1B簽證勞工人數全美至少60萬。

美國國會參院通過的移民改革法案規定,把每年的H-1B簽證名額提高到18萬,但將提高申請費,和加強對簽證的監管。由於眾院遲遲不採取移民改革行動,歐巴馬總統上週宣佈,將以行政命令措施推動部份移民改革,但會否推動增加H-1B簽證尚不明朗。

根據美國勞工部的要求,為外國科技人才取得H-1B簽證的僱主要確保,這些外籍員工的到來不會影響具有相同技能的當地勞工的就業需求。然而越來越多的美國人提出訴訟表示,他們的就業機會被外國勞工侵佔,使他們失去工作。反對美國政府增加H-1B簽證數量的聲音再次高漲。圖:位於加州的一家蘋果門市店員工迎接訪客的到來。(Justin Sullivan/Getty Images)

對H-1B簽證的5點關注

1. 可替代性

目前美國法律沒有特別要求持有H-1B簽證的外國工人不能取代美國本土勞工的就業機會。但法律在保護本國勞工方面有保護性條款,如要求聘用H-1B外籍勞工的僱主,在外籍勞工在本企業就業90天後,才能替代當地勞工。僱主不能夠剛剛聘用了某位H-1B外籍勞工,就將可被替代的當地職員,很快辭掉。

2. 聘用上的前後關係

根據法律要求,聘用H-1B外籍員工之前,僱主必須首先聘用美國勞工,然後才能再聘用外籍勞工。但這條法律在執行過程中很少被落實。許多美國勞工根本無從知曉,他們為甚麼沒有被企業錄用。
此外,一些僱主並沒有被劃歸為H-1B簽證擔保方,因此他們也無需遵守上述錄用順序及替換關係方面的法律。

3. 現行工資制

H-1B外籍員工本應獲得「現行工資」水平。無論他在哪個州或從事甚麼工作,原則上僱主需要按照美國的現行工作水平為他支付薪水。

但由於H-1B工作申請中列明的工作職位描述比較模糊,這給僱主在制定薪酬方面帶來活動空間。同時美國政府也給予僱主在計算現行工資方面的靈活度,允許僱主可以使用由政府部門提供的現行工資水平,也可使用由私營行業提供的數據為參考,來確定企業的現行工資水平。這使得許多僱主沒有執行或沒有完全執行現行工資制度。

加州矽谷的美國共和黨議員Zoe Lofgren表示,2011年時,她發現一些矽谷的技術公司為從事電腦系統分析的H-1B外籍員工支付的現行工資水平是年薪5.2萬美元,而他們支付給當地系統分析師的年薪為9.2萬美元。

越來越多的美國人提出訴訟表示,他們的就業機會被外國勞工侵佔,使他們失去工作。反對美國政府增加H-1B簽證數量的聲音再度高漲。圖:位於加州矽谷的HP公司外景一角(Justin Sullivan/Getty Images)

4. 監管力度弱

美國政府對H-1B工作項目的監管力度較弱,投入的人力也不足。目前只有6家機構對H-1B勞工計劃進行監管,這難以良好地保護美國勞動者的利益。

報導說,目前美國勞工部主要通過電腦系統來監督支持H-1B簽證的僱主是否影響了當地就業市場,而沒有派遣執法人員前往這些公司去做監督和調查。

5. 其它種類的工作簽證

除了H-1B簽證,美國僱主還可以通過為外國勞工申請其它類型的工作簽證,使他們來美國工作。這其中包括L1和B1簽證。這兩種類型的工作簽證都沒有額度限制。

L1簽證可以允許國際公司將外國勞工派到美國為自己打工,同時不需要支付給他符合美國薪資水平的報酬。

B1簽證主要是為外國人前來美國參加工作及商務會議而發放的短期工作簽證。美國聯邦執法者表示,一些公司通過B1簽證先使外國員工來到美國,然後再通過其它方式延長他們在美國的工作時間。

此外美國政府也無限量地為從美國大學畢業的外國學生發放工資簽證,只要他們所從事的工作屬於自己的專業領域。往往在科技領域工作的大學畢業生可以在美國工作超過兩年,其工作水平不必達到美國的最低工薪水平。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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