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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界:柯震東沒律師 沒刑事違法遭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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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8月20日訊】因為吸毒目前被強制拘留在北京拘留所的台灣藝人柯震東,今天(8/20)與父母見上面了。柯被拘留6天以來終於見到家人,情緒激動流下男兒淚,父母也心疼掉淚。

透過中共喉舌中央電視台播出的柯震東穿囚服淚流滿面的「自白影帶」,這兩天也在眾多媒體上不斷的被放送。強迫柯「自白」的做法遭台灣法界、人權人士批評「侵犯人權,簡直是遊街示眾,司法概念根本停留在人治的古代」。

台灣法界︰遊街示眾 中共踐踏人權

自由時報報導,柯震東事件讓許多人目睹中共對人權的踐踏,柯震東被抓後,就人間蒸發,與家人、經紀公司完全失聯,也沒有律師協助,等到在電視上看見他,已是身穿囚衣、痛哭流涕尋求原諒的畫面,被如此踐踏,令人深覺情何以堪。

紀錄片導演陳俊志從專業角度剖析央視新聞的畫面,他在臉書寫著「柯震東失蹤六天當中,原來是在東城看守所,被好整以暇的中國檢方,妥妥當當架好攝影機,鏡位清楚明白。大聲痛哭,悔罪吸毒的符合中國當局對吸毒零容忍的主旋律,畫面單調冗長,卻透露出比昔日政治電影《Z》、《失蹤》更肅殺的可怖氣氛」。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說,中國完全沒有三權分立、程序正義、人身自由的概念,「沒想到我們海基會竟然說沒能幫上忙,我國政府至少應爭取保障我國國民的基本法律權益」,他說,「中國行政權獨大,在任何民主自由的國家,這種做法是無法想像的」。高榮志說,依中國公安所言,柯震東只是行政不法,沒有刑事違法,卻要遭受如此屈辱,嚴重違反比例原則。

台灣人權促進會前會長邱顯智說,在台灣,嫌犯被捕後有行使緘默權、通知家人與辯護律師(或法扶義務律師)到場等權利,檢警只能留置廿四小時,即使是違反行政罰的社會秩序維護法,也須由法官裁定拘留天數,而中國是公安說了算,比法官還大。

柯震東遭未審先判 還相信中共政府?

自由時報同時報導,香港工黨副主席鄭司律,在「香港獨立媒體網」中發表「看了這段柯震東,你還相信中國政府?」鄭司律說,香港民眾能夠接受這種近乎斬首前遊街示眾的執法方式嗎?在香港從小到大看新聞,即使是重案嫌犯也會被套上黑頭套,保護他們的基本人權。

他強調,在中國這都不是考慮重點,政治需要凌駕一切,政治權謀凌駕一切,高官坐監大魚大肉,維權人士坐監折磨致死。他還提醒大家此時此刻,別忘思考為什麼中共政府是不可信任的。

責任編輯:蘇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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