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8月07日訊】8月7日,湖北省高級法院分別在咸寧市中級法院和咸寧市鹹安區法院公開宣判劉漢、劉維等被告人和被告單位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上訴案。判決結果是維持二人死刑原判。
湖北省高級法院7日上午在咸寧市對劉漢、劉維等上訴案公開宣判,維持一審對劉漢、劉維的死刑判決。
官方稱,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團伙涉案人員涉嫌多個嚴重犯罪,其中劉漢、劉維涉及15個犯罪罪名,情節惡劣、危害嚴重,是近年來國內公訴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團。
今年3月31日上午,劉漢、劉維等36人在湖北咸寧的5個法院受審。經過17天審理,劉漢等36人涉黑案一審全部休庭。
5月23日上午,咸寧市中級法院對「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劉漢、劉維等5名被告人被判死刑。
被告單位漢龍集團犯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億元。
法院共判處5人死刑,5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4人無期徒刑,22人有期徒刑。
一審宣判後,截止6月3日,劉漢、劉維等七案上訴期滿,劉漢、劉維等二十名被告人和被告單位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向湖北省高級法院提出上訴。
(責任編輯:方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