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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9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台灣健保總額協商26日舉行,消費者文教基金會25日召開「健保費國家應負擔36%,政府竟偷吃步賴帳」記者會指出,不論保險總額是多少,扣除法定收入後,政府應負擔剩餘部分的36%,健保署算出的金額為395.78億,而主計處為237.42億,若最後採用主計處的算法,短少的158.36億,須由人民買單,呼籲行政院採用健保署的版本,落實二代健保精神。
消基會董事游開雄指出,《健保法》規定政府每年負擔保險總經費,不能少於保險經費扣除法定收入後金額的36%,2013(民國102)年政府應負擔經費金額時,竟出現健保署與主計處計算方法不同,健保署算出的金額為395.78億,主計處算出的為237.42億,若行政院最後採用主計處版本,短少的158.36億,可能會面臨保費上漲風險,由人民買單。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謝天仁指出,健保署及主計處對安全準備數額有不同解讀,健保署將年度保險收支的節餘都列為安全準備,經結算2013年提列約1.6個月的保險支出;主計處以1個月為原則,且採累計方式定義。主計處在2012(民國101)年已提列0.5個月,因此2013年僅需0.5個月,但是與健保署提列的1.5個月,相差達1.1個月,造成主計處算出金額比健保署少158億元。◇
責任編輯:陳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