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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裝藥品 台健保署2015年起不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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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9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為了壓低成本,部分醫療院所會向藥廠直接購入大包裝藥品,再由藥師分裝給民眾。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23日宣布,2015(民國104)年1月起,健保不再給付分裝藥品。但台灣皮膚科醫師認為,此舉可能會使民眾拿原裝藥膏回去,親朋好友共用藥膏的情況更為普遍,亂擦恐出問題。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專門委員陳尚斌說,為了壓低進貨、節省成本,部分醫療院所會向藥廠直接購入4,000c.c.、1公斤裝的外用軟膏、顆粒劑以及內用液劑,再由藥師分裝「大瓶換小瓶」給民眾。

健保署指出,分裝藥品有諸多缺點,包括在醫院藥局或診所內並無如同藥廠應有的高規格製造環境,易造成不同藥品之交叉汙染、細菌或黴菌等微生物汙染、劑量準確性不易掌握、分裝後藥品之有效期限因未加以試驗確認,更不知道該藥品可存放多久等問題。對於醫療院所申報藥品費用正確性也不易稽查。

陳尚斌說,其實目前藥廠都有依臨床實際需要生產可用的小包裝藥品,健保也都有給付,加上2014(民國103)年8月召集醫界、消費者、藥界及專家學者取得共識,決定2015年1月1日開始取消給付分裝藥。

陳尚斌指出,這樣的藥品主要是口服液劑,如咳嗽糖漿、退燒藥水、止瀉藥水等及軟膏劑等,影響多為皮膚科、家醫科、耳鼻喉科、小兒科。

皮膚科醫師高麒富表示,條裝、罐裝等原裝皮膚藥膏單價較高,預估新制上路後,民眾至皮膚科診所看診,部分負擔一定會比現在還要多一些;原裝藥膏容量較大,可能用不完,親朋好友共用藥膏情況將更為普遍。◇

責任編輯:韻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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