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7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莊璦筠台灣台北報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上路後,中央與地方教育經費責任重新分配,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9日召開《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修法公聽會,與會學者憂心,現行制度未明定中央地方分擔比例,應建立更明確的責任分工與經費保障機制。

教育部政務次長張廖萬堅表示,《財劃法》修正後,地方可運用財源增加,但中央財源減少,在財政壓力下,過去補助地方辦理教育自治項目的經費也需重新檢討。地方應依財政能力、學生結構、學校規模及城鄉條件,優先穩定國民教育;中央則持續關注跨縣市資源差異,針對偏鄉、原住民族地區、特殊教育、弱勢扶助及重大教育政策等項目,提供必要支持。
不過,多位與會專家學者憂心,若現行教育經費分配存在「中央與地方責任不清」問題,學校將成為制度調整下的壓力源。
台灣教育產業工會監事葉明政表示,目前多位立委版本主張將教育經費法定下限由現行的23%提高至24%,工會支持擴大教育經費,但重要的是應落實從「教育基本需求」來實質估算編列基準,不要讓學校落入爭取各種競爭型專案計畫來補足實務常態需求的狀態。
台北教育大學副教授陳建志則指出,現行法律僅規定教育支出不得低於前3年度稅入平均數的23%,但未明定中央與地方的負擔比例,未來除維持教育經費總量下限外,應建立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機制,並採取事前公開、事後評估的監督制度;同時提高決策透明度,公開會議資料、計算公式、分擔金額及決策理由,強化社會監督與信任。
全國餐盒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明信則憂心,教育經費回歸地方後,恐影響偏鄉午餐供應穩定、食安及食材品質,他指出,目前已出現偏鄉補助、廚工津貼遭刪減或調整的情況,甚至部分縣市不再實施偏鄉6道菜政策,建議教育部及行政院持續挹注經費,確保城鄉學生都能享有基本一致的學校午餐品質。
張廖萬堅表示,教育部與教團立場相同,盼教育經費穩定成長,不受《財劃法》衝擊,但他也坦言,中央確實因為財源減少,部分補助須回歸地方,造成銜接不便。教育部已函請地方回編,未來也擬將教師、家長、校長團體納入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並研議中央地方責任分工。
責任編輯:陳玟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