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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途中用電子裝置 歐洲准了

2014-09-26 23:17 中港台時間|09-27 16:0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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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6日報導】(中央社柏林26日綜合外電報導)歐洲航空安全署(European Aviation Safety Agency)公布新準則,允許乘客在飛行途中使用手機、平板電腦等可攜式電子裝置。

美聯社報導,總部位於德國科隆的歐洲航空安全署今天表示,自即刻起,歐洲航空公司能自行斟酌,允許乘客在飛行途中不關機,且無須轉成「飛航模式」。

不過航空公司在允許乘客使用這類電子裝置前,必須確保飛機不受傳送訊號影響。

航空安全署發言人馬拉加基斯(Ilias Maragakis)表示,這項做法超過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AA)的准許範圍。

馬拉加基斯說:「我們基本上開啟了這道大門,也就是理論上你在飛行途中能繼續打電話,像在火車上一樣。」(譯者:中央社蔡佳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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