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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案 被告上訴欲推翻有罪裁定

譚雅加拿大蒙特利爾
2015-01-2005:41 中港台時間|01-2013:1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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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1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譚雅加拿大蒙特利爾編譯報導)加拿大蒙特利爾華人學生林俊被害一案的被告律師,已向魁北克上訴法庭申訴,要求撤銷對被告馬格諾塔(Luka Magnotta)的有罪裁定,重新開庭審理。

被告律師在一份遞交的申訴文件中稱,由於法官給予陪審團的指令不當,導致「最終裁決是沒有道理的、缺乏證據支持的」。

今年32歲的馬格諾塔於12月23日被陪審團裁定犯有一級謀殺罪等5項罪名,獲刑終身監禁並在25年內不得保釋。從庭審一開始,馬格諾塔便承認謀殺和肢解被害人林俊的事實,但聲稱精神異常導致案發時無法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馬格諾塔的律師稱,負責審理案件的高等法院法官格伊‧庫努瓦耶(Guy Cournoyer)在向陪審團解釋有關不負有犯罪責任的法律時有錯誤,此外法官在向陪審團說明犯罪動機時,混淆了有關意圖、策劃和故意犯罪之間的問題。

按照加國法律,只有當法官出現法律性錯誤時,被告才能對陪審團的裁決提出上訴。

馬格諾塔在2012年5月於蒙特利爾自己的寓所內殺害並肢解了華人學生林俊,並將部分肢體郵寄給聯邦總理哈珀和其他國會議員以及溫哥華的兩所學校,此案因手段殘忍變態而震驚世界。

責任編輯:蔣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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