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江案代理律師再被剝奪會見權 舉牌控告

代理律師:因為難,才更值得去做,通過這種博弈的過程來維護公民的權利,才更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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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1月22日上午,建三江法輪功學員的代理律師王宇要求會見關押在佳木斯看守所的當事人、法輪功學員李桂芳,遭到看守所的拒絕。同天下午律師唐天昊要求會見關押在建三江農墾看守所的當事人、法輪功學員石孟文也遭拒絕。事後兩名律師分別前往當地的相關機構進行投訴控告。這是建三江四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案中,律師為爭取當事人權利,而進行的新一輪抗爭。

代理律師王宇表示,他們目前正在不斷進行投訴與控告,儘管大陸公權力肆意違法行為非常普遍,抵制公權力濫用行為也確實很難,但正是因為難,才更值得去做,通過這種博弈的過程來維護公民的權利,這樣才有意義。

王宇律師說,「如果因為難不去維護法制、不去維權公民人權的話,那將來可能這種法制、人權問題會更加嚴重與惡化。」

建三江案律師會見當事人遭拒絕、刁難

建三江四法輪功學員案的代理律師王宇和當事人李桂芳的家屬,一早前往佳木斯看守所,要求會見關押的當事人李桂芳,但遭到看守所的拒絕。

王宇律師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介紹,這是從新簽署代理律師以來,她第三次要求會見當事人了,第一次會見還算順利,但因建三江農墾法院之後給看守所發函不允許辦理律師會見,以後兩次要求會見都遭到拒絕。

王宇律師要求會見看守所所長趙君平進行溝通,被告知所長不在,隨後她找了看守所的教導員魏甫強,但魏仍以法院的函為由拒絕簽字。王宇律師找了看守所支隊的嚴姓隊長,對方以還要瞭解、溝通繼續推諉。

王宇律師表示,在跟看守所交涉的時候,她提醒看守所不要為建三江農墾法院的違法背書,看守所應依據刑事訴訟法,而不是法院的函來辦事。建三江農墾法院這個舉動是嚴重的違法行為。當事人和律師之間的委託和受託關係是民事行為,法院作為公權力機構沒有任何權利去限制當事人去委託哪位律師,法院這種行為屬於濫用公權力。

建三江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代理律師要求會見遭到拒絕,律師舉牌抗議,並前往當地相關機構進行投訴控告(大紀元資料室)
建三江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代理律師要求會見遭到拒絕,律師舉牌抗議,並前往當地相關機構進行投訴控告(大紀元資料室)

建三江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代理律師要求會見遭到拒絕,律師舉牌抗議,並前往當地相關機構進行投訴控告(大紀元資料室)
建三江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代理律師要求會見遭到拒絕,律師舉牌抗議,並前往當地相關機構進行投訴控告(大紀元資料室)

另一位代理律師唐天昊和當事人三位家屬下午1點45分來到建三江農墾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石孟文,接待警察態度惡劣,並以會見室設備出故障為由拒絕律師會見,稱明天才能修好。

律師要求會見所長,但所長沒有露面,家屬給所長致電後,對方以同樣理由設備壞了,要求明天來會見。

代理律師前往相關機構投訴控告

王宇律師告訴記者:「律師會見當事人,法律規定應該是48小時之內安排。上次1月7日到現在遠遠超出48小時了。所以我們去檢察院,對看守所這種拒絕律師會見的違法行為進行控告。之後我們在佳木斯政府的法制辦,申請行政復議,要求對建三江看守所不安排律師會見這種違法行為做出回應。」

王宇律師介紹,今天他們將控告材料交給檢察院後,並要求對方書面答覆,按規定應該在10日之內給一個書面答覆。另外他們也要求佳木斯市政府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對行政復議是否受理給一個書面答覆。

下午二點,唐天昊律師和三名家屬則前往建三江農墾法院,要求見建三江案的主審法官王敬軍。法警說王敬軍不在法院內。記者也致電王敬軍,發現其手機關機。

建三江案背景

2014年3月21日,法輪功學員李桂芳、石孟文等7名法輪功學員在建三江格林豪泰酒店與四名維權律師一起遭到建三江當局的綁架,四維權律師被綁架後遭到酷刑、被戴黑頭套,共被打斷24根肋骨,有三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事件引起社會極大反響,一批一批的正義律師和公民前往建三江要人,後四律師與其中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釋放,但其餘四法輪功學員被一直關押至今。其中石孟文在建三江七星看守所,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在佳木斯看守所。建三江農墾法院已經二次開庭想對他們非法判刑。目前大陸有8位律師在為他們進行無罪辯護,一直為法輪功學員的權利和自由在奔走呼籲。

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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