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原教委主任十四年生死瞬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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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0月25日訊】「我被非法勞教一年,非法判刑十二年,在中共的監獄、勞教所、看守所關押了十四年。多次被綁架關押在看守所、洗腦班,遭受吊銬、毒打、餓刑、凍刑、打毒針、銬地環、多次長期不讓睡覺,常年捆綁、坐鐵椅子、牙籤支眼皮等等多種酷刑,被摧殘性灌食十年,每時每刻我都在死亡線上掙扎。」

黑龍江省大興安嶺66歲的裡玉書女士,原阿木爾林業局教委主任、書記裡玉書女士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裡玉書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請求最高檢察院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審判江澤民,還法輪功的清白,還公正於天下。

裡玉書女士控告說:「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八日我帶著滿是傷痕的身心,冤獄十二年回家,迎接我的是二十四小時每時每刻的跟蹤監視和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離獄前的毒害–全身浮腫,嘴、臉、肩膀歪斜,嘴角不自覺地方流口水,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他們註銷了我的戶口,開除公職,扣發我十六年多的工資。我的三位親人在迫害中離世,一位親人為我冤獄的事著急上火癡呆了,我的侄兒患心臟病去哈爾濱醫院醫治,治療一年好了剛回家,第二天我就被非法拘留關押,侄兒氣得急得心臟病就又犯了,當晚返到哈爾濱醫院治療。親人們盼我回家盼了十二年,好不容易盼我回來了,以為這回可好了,沒想到卻又被綁架了,我的親人們難以接受這種淒慘事實。」

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一五年,江澤民個人或夥同已知與未知的共同犯罪參與者,發動、設計、謀劃、命令、主導、落實、管理、參與或煽動了對中國法 輪功修煉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殘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與懲罰,這些行為違反了中國憲法》以及刑法第247、232、248、254、234,236、 237、238、397、399、263、267、270、275、245、244、251以及第246條等。

上接原教委主任十四年生死實錄(1)

原教委主任十四年生死實錄(2)

(五)我的三位親人含冤離世 大哥癡呆

在被判刑關押期間,我所有的親人,特別是我的二哥裡樹巖(黑龍江省林業總局計劃處的幹部)每日都生活在紅色恐怖中,精神受到了非常大的打擊,身心承受巨大的壓力。

1、二哥裡樹巖悲憤離世

哈爾濱女子監獄提前喪盡天良的捏造了這些造假材料後,二零零五年三月份,監獄通知我二哥說我病危了,讓我二哥馬上到監獄去。我二哥聽到這個消息嚇得全身發抖,是我侄兒陪他去的監獄。監獄邪惡的警察欺騙並恐嚇我二哥說:「你勸裡玉書吃飯,不然就簽字:證明她死了與我們監獄無關。」

那時正是我在黑龍江女子監獄裡被重刑號的小號裡被加重迫害的四十天裡。由於殘酷的酷刑迫害,和被慘無人道地摧殘折磨,我傷痕纍纍,瘦弱得非常嚇人,當時我二哥看到我那個樣子,悲憤驚嚇得淚水直流。我非常氣憤地質問警察:「我二哥都七十多歲的人了,你們還這麼折騰他,嚇唬他,我二哥出現甚麼後果你們要 完全負責!」九監區五大隊長燕玉華卻說:「是我讓你二哥來的。」監獄還逼我二哥簽字,我二哥沒有簽。

後來監獄又從經濟上、身體和精神等各方面迫害我和家人,經常找我的二哥要錢,說是給我買藥,還恐嚇我二哥,不讓我二哥見我。就這樣的在一次次的恐嚇折磨下,在二零零五年底,我的二哥裡樹巖悲憤地離開了人世。

2、丈夫和大嫂含冤離世

由於我二哥不簽字,哈爾濱女子監獄就找我丈夫侯典彥,也是說我生命垂危了才把他騙到監獄的。

聽到我病危的消息我的丈夫都嚇壞了,他馬上就從山東老家趕到哈爾濱女子監獄。在監獄見到我後,我丈夫對我被冤判不理解。我告訴他:「是誰迫害了修煉『真善忍』的好人,是中共邪黨,做好人沒有錯,煉法輪功沒有錯,我被傷害成這樣都是中共邪黨的罪惡。」

通過我給丈夫講真相,我丈夫也理解了,他沒有配合黑監獄簽字。回家以後,丈夫為我被冤判的事向大興安嶺地區檢察院提出了訴訟,還到處奔波去各個部門為我申訴。但他們都說:法輪功的事,我們管不了。申訴好幾年也沒得到任何結果,我丈夫非常失望。二零零五年接見我時,我丈夫剛要說申訴的事情,一句話還沒說完就被警察給打斷了,他們馬上把我強行帶走。我丈夫非常惋惜的目光看著我被他們拖拽走了。

迫害之前裡玉書與丈夫、孩子在一起的照片。(明慧網)
迫害之前裡玉書與丈夫、孩子在一起的照片。(明慧網)

二零零六年我和丈夫又見過一次面,這也是我與老伴的最後一面。丈夫多年來為我到各個部門申訴,他的頭髮全白了,牙全掉光了。他見到我說的第一句話是:「我這都是為你的事(冤案申訴)跑的,急的、嚇的。」

我丈夫每年都從山東老家遠途來哈爾濱女子監獄看我,很多很多次黑監獄都是利用各種藉口拒絕我們相見,儘管見不到我,丈夫也照樣來,默默地等上幾個小時,看到別人的親人相見,自己失望地一路顛簸遠途回去。多年來,家裏人不知道我的情況,甚至擔心我被迫害得失去了生命,已經不在人世了,家人往監獄給我寫信也接不到我的回信。親人們多次來過信,可我一次也沒有收到過。

有一次,我聽說警察辦公室裡有我的信,我就找到大隊長趙曉帆跟他要,他回答說:「是有你的信,可是信封裡沒有信紙。」我說不可能,他告訴我說就是沒有。黑監獄一直封鎖消息,家裏親人十分惦記我,我丈夫經不起這種精神折磨終於病倒了。

二 零一三年的一天,獄長史耕輝問我多少年沒有見過親人了,想不想見?他可以安排。我就把哈爾濱市的我侄女的電話給了史耕輝。一天,我侄女真的來了,我聽到消息正高興的準備去見侄女,警察看到我的臉上剛剛被迫害毒打得滿頭大包,青一塊,紫一塊都是傷,就找了個藉口,打發我侄女回去了。當時我的丈夫也在等著聽我的消息,這一次我丈夫又失望了。

過了很長時間我臉上的傷疤才下去,我又找警察要求接見,警察才通知我親人。這時我丈夫病得很重,已經來不了了,只能是在家等著聽我的消息。這次是我近八十歲的嫂子李永勤在我侄女等人的陪護下來的,大老遠的從大興安嶺加格達奇來哈爾濱的,警察讓她們出示身份證,她們出示身份證了警察還刁難他們,讓她們拿出不是煉法輪功的證明。

我侄女說:「你們監獄讓我們來的,當時也沒說要這些證明啊,這麼大年紀,這麼遠來了,就讓我們見見吧,看看到底有沒有裡玉書這個人了, 家裏還有裡玉書的丈夫和八十歲的哥哥等著聽信呢。」可是他們對大嫂等家人恐嚇、難為、搪塞、審問,審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讓家人再回加格達奇派出所開證 明。黑監獄裡的警察們再一次拒絕讓我們見面的機會,這一次親人們風塵僕僕又是白來了!
我丈夫侯典彥在他生命最後的一段時間裏,只是想聽一聽我當時的消息,他的這一點願望哈爾濱女子監獄裡的警察們也沒讓他實現,沒過幾天我的丈夫就含冤離開了人世,他終年六十三歲。

我的大嫂李永勤從女子監獄回家後心情一直就不好,為我是否還活著在憂心,加上嫂子去加格達奇大街上送給世人弘揚中華五千年傳統文化的神韻晚會光盤,被警察恐嚇。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嫂子李永勤突然摔倒在地,不會說話,身體不會動了,家人把她送到了醫院,她一直處於昏迷狀態,二零一四年八月六日,李永勤老人含冤離世,年七十八歲。

十二年的冤獄,我死裡逃生終於回來了,可是丈夫、二哥和大嫂卻被迫害含冤離世了。

3、大哥癡呆了

在我一九九九年第一次被綁架到看守所時,我大哥和大嫂李永勤就整日為我擔心著急哇,等我關押十五天後從 看守所回來時,我大哥擔心上火得十多天沒睡覺,大嫂李永勤的臉都腫得變了形。

在我非法關押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和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的十三年裡,我的家人、大 哥、大嫂特意從山東遠途來到哈爾濱女子監獄來看我,可是警察們硬是不讓見。如今十二年的冤獄我死裡逃生回來了,可是我的老伴、二哥和大嫂卻含冤離世了,我的大哥卻癡呆了。

對我十幾年的冤獄折磨,也是對家人和關心我的親朋好友的身心折磨與傷害,家人日夜擔心受怕,著急上火,好不容易遠途到女子監獄來了,可是警察們不但不讓見,還恐嚇、威脅、發難。十二年的冤獄,剝奪了我與家人通信、會見的權利,我與外界與家人幾乎就是隔絕,裡外不通,沒有任何音信,他們不知道我是否還 活著。有幾次監獄打電話讓家人去見我,而家人到那後,又不讓見了,還恐嚇、威脅、難為,十二年哪,每天家人們都是在痛苦的煎熬中度過的,有三位親人沒能熬到我回來就離世了,大哥卻癡呆了。

(六)冤獄回家 遭跟蹤、監視、刁難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八日,我十二年的冤獄期滿,黑龍江省大興安嶺610(法外組織,專職迫害法輪功)、阿木爾610,阿木爾公安局、國安、國保、社區、教委十來個人去兩輛專車劫持我,說北京也來人了。阿木爾林業局召開大會,要求阿木爾林業局所有單位都配合政法委、公安局排班輪番跟蹤監視我。

在我回家之前他們在我家樓門洞從一樓到我家二樓走廊裡,各個角度安裝了九個微型攝像頭,我家所有屋子裡都安裝了微型竊聽器和監控器。公安局、派出所和阿木爾各個單位的值班人員二十四小時值班監控跟蹤。我家樓前警車警察等著,還有值班人員三四個人,死死地監視著我,跟蹤著我。我一出門,警車和監視我的人馬上就跟著我,他們寸步不離,一次他們沒跟上我,把他們每個人嚇的不行。因為阿木爾林業局規定:誰看丟了裡玉書,誰是哪個單位的,哪個單位負責任,領導撤職, 個人下崗!我有一點兒動靜,他們就層層匯報、請示。我去哪裏,他們就緊緊地跟到哪裏。一時間整個阿木爾林業局處於人人恐怖之中,我的親友誰還敢來看我!這些貼身監控,都給我身心造成很大的壓力和痛苦,給我及親朋好友帶來巨大的災難。

這些監視跟蹤我的人們對我的一舉一動都看得清清楚楚,可是就在我剛回家幾天後,我突然患腦血栓摔倒在地上,在地上昏死過去二十小時,醒後我爬著去廁所,我都生命垂危了,但是他們卻假裝著不知道。

里玉書從監獄回家後,雙腳在沒有撞碰過下腳趾蓋變黑色(明慧網)
里玉書從監獄回家後,雙腳在沒有撞碰過下腳趾蓋變黑色(明慧網)
從監獄回家後,裡玉書全身浮腫,這是浮腫的雙腿照片。(明慧網)
從監獄回家後,裡玉書全身浮腫,這是浮腫的雙腿照片。(明慧網)

我從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回家一星期後,我的身體歪斜,生活不能自理,右側不好使,左側也不像以前那樣好使了,寫字都非常困難,全身嚴重浮腫,也非常麻木, 身體癢,脫了一層皮,雙腳有三個腳趾變黑,鼻孔裡不自覺地流淌粉紅色的鼻水。在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八日早上我出獄時,哈爾濱女子監獄對我強行灌食,我懷疑是監獄給我所灌的食物裡下了迫害身體的藥物了。我身體為甚麼會出現這些不良反應,原來是這些邪惡的壞人在執行邪黨頭子江澤民的邪惡命令迫害好人啊。

(七)僅在二零一五年幾個月內就抄家十多次綁架兩次

僅在二零一五年的幾個月內,我就被綁架兩次,一次是被綁架到阿木爾 拘留所,關押了十天。一次是綁架我到阿木爾向陽派出所,由阿木爾國保大隊四個警察看著,關押了十個小時。二零一五年的幾個月裡,我被抄家十多次,我不在家他們就撬鎖破門而入抄家,被他們撬得我家的門框門鎖已壞得不能用了。

二零一五年二月四日,阿木爾610、政法委、國保、國安、公安局、派出所、社區、教委等部門多人闖進我家,進門就說:省(黑龍江省)、地(大興安嶺地 區)610要捕我,讓我簽字,緊接著他們就瘋狂抄家、照相、強行拽我走,讓我去阿木爾公安局,我不去。上來三四個警察,強按我,又來三個國保大隊的警察,把我從床上拖到地下。我抵制,不去,就這樣他們拽我一個多小時,他們看我腦血栓身體都這樣了,就匯報給黑龍江省610及大興安嶺610說:我的身體情況不適合入監獄。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阿木爾公安局、派出所又來我家數人,將我家門拽壞入室抄家,強行將我拖到阿木爾公安局,關押阿木爾拘留所十天。

二零一五年四月四日,阿木爾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劉長青等人非法入室對我抄家。五月八日又是阿木爾國保隊長劉長青等人破門而入進我家抄家。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我去加格達奇我大哥家,加格達奇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李海龍與警察張某某進屋就搶我正看的大法書,說:「這是證據,就可以拘留 你!」然後就亂翻東西,抄家,拍照。還說:「你來加格達奇沒告訴阿木爾公安局,你現在去公安局(加格達奇公安局)!」我不去,他們就拖拽我,就這樣僵持了一個來小時,他們看我半邊身體歪斜身體狀況太差,就走了。中共的國保警察哪裏還有甚麼人性,居然跟蹤迫害我到加格達奇我的大哥家,抄我大哥家行惡, 來綁架我。我的大哥都已經八十三歲了,思維都木了,都癡呆了,大哥別人說甚麼他就說甚麼,李海龍等人就毫無人性利用我哥哥這一點,跟我大哥說:協助我們把裡玉書綁架走。

第二天,我從加格達奇返回到阿木爾,剛剛到家,阿木爾國保大隊的兩個警察就來了,說:「你走到任何地方當地警察都干涉你。」

兩個警察走後,我看我家已經被翻過,也抄家了,我再看,房門的鎖頭已經被他們撬壞了,他們就在我去加格達奇大哥家不在家的時候,邪惡地砸開鎖破門而入,抄了我的家。

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阿木爾公安局國保隊長劉長青和一警察又來我家抄家,還說:「公安局長也來了,在樓下呢,翻出東西就判你五年,你昨天去哪了?你走到哪我們都知道!仔細翻!」最後他們抄走了我的幾本大法書。

僅在二零一五年這幾個月內,我就被十多次抄家,他們掠走我的大法書近一百本,搶走我師父的法像、真相光盤、九評等多本。這期間,阿木爾國保大隊警察多次進我家亂翻,抄找東西。有一次,我準備洗澡用的東西放在家中桌子上,他們通過監控器看到了,引起了阿木爾警察們的懷疑,他們突然闖進我家將我包裡的東西倒出 來,一一仔細檢查。還有一次,我從法輪功學員家裏拿了點蔬菜回家,阿木爾警察們又闖進我家到處找看看我拿回家的是甚麼東西。像這類事情太多了。這些警察有 黑龍江省政法委、610及大興安嶺地區政法委、610的撐腰、指令,他們經常是非法闖入我家,他們想甚麼時候進我家就進我家,進屋就翻東西,搶東西。我多次慈悲地告誡他們:「你們這樣是犯法呀,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對你們不好,迫害好人會遭惡報的。」

(八)對我經濟、生活等方方面面的迫害

我十六年單位沒給我開過支,我生活困難,二零一五年六月我去加格達奇大哥家,當地公安局就去哥哥家抄家,當著八十多歲的哥哥的面劫持我去公安局。法輪功學員照顧我的生活,阿木爾公安局國保大隊劉長青等三四個警察就到照顧我的兩個法輪功學員家騷擾、恐嚇、攝像,威脅法輪功學員的家人。

我的戶口被註銷,回家半年了才落上,我辦身份證阿木爾警察們總是找藉口推脫,如今一年了還拖著不給我辦身份證,人為地給我造成很大的困難。

他們開除了我的公職,停發我十六年的工資,對我幾次非法罰款:

一九九九年阿木爾林業局有其他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阿木爾林業局就僅僅因此而罰我款二千元。

二零零零年我進京上訪,在山海關被劫持,山海關和加格達奇警察勒索我一千元錢。

二零零一年我被勞教,綁架我去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的兩名警察的路費都是強行讓我承擔的,花去我三百多元錢。

我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被灌食時,他們用我的錢買奶粉,糖,蜂蜜,手套等花去我三千元錢。他們迫害我強行給我打無名針、用藥花去我二千元。總共近萬元。我多年的積蓄全花光了,現在我沒有任何生活來源。

在一九九九年被中共綁架迫害前,我還是一位身體健壯僅僅五十歲的中年人,可是在中共十六年的酷刑摧殘下,我已經被迫害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六十六歲的老人了。

二、江澤民所犯之罪

由於被告人江澤民發起針對法輪功的迫害,引起了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們的附和和跟隨。他們所做的也要追究於江澤民。他們對法輪功和我犯下了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刑訊逼供罪、非法拘禁罪、搶劫罪、侵佔罪和毀壞財物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侮辱、誹謗罪、綁架罪、故意傷害罪、濫用職權和徇私枉法罪、報復陷害罪、虐待被監管人罪、酷刑罪,違反國際法律等的犯罪。

現在,我要控告江澤民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一五年,江澤民個人或夥同已知與未知的共同犯罪參與者,發動、設計、謀劃、命令、主導、落實、管理、參與或煽動了對中國法輪功修煉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殘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與懲罰。如上所述,這些行為違反了江澤民違犯了中國憲法第35、36、37、 38、39、40、41、42、43、44、45、46、47條;中國刑法第26、234、235、236、237、238、239;243、244、 245、246、247、248、249、250、251、251、253、254.255;257;263;267、268、269、270;274、275;305;307;308;382、383;385、386;397;399條等多項規定,構成數十項犯罪。

中國刑法第247條禁止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黨政幹部、公安司法幹警等安全官員對我和家人造成了劇烈的精神與身體 上的痛苦。為了強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對我實施了不讓睡覺、毒打、常年捆綁、野蠻灌食等等酷刑折磨。中國刑法第248條禁止「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 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中國刑法第254條禁止「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對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實行報復陷害」僅因為我合法修煉法輪功的行為,我被那些抓捕我、將我送到洗腦班、看守所、「黑監獄」、勞教所或監獄的人員當作「罪犯」對待。在這些地方,我遭到了酷刑折磨以及其他身體上的痛苦與傷害、各類侮辱與羞辱人格的對待以及其他虐待。按照中國憲法,中國公民享有言論、信仰、集會、結社、遊行以及示威的自由,而我所做的只是行使這些權利而已。對我的指控都是基於如法炮製的、模糊的、過於寬泛、粗糙的法律,而這些法律完全是專門為了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暴力 鎮壓而設計的。抓捕、參與非法監禁我的人員包括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因此,我遭受了第254條所禁止的報復陷害罪。

中國刑法第237條禁止任何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或「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此罪。我在非法關押期間,受到不讓去廁所,辱罵、羞辱等迫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7條禁止通過拘禁或其它方式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中國刑法第238條禁止「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此罪需從重處罰。我遭受了非法拘禁、抓捕、關押或囚禁。我是僅僅由於信仰法輪功而被抓捕的。

刑法第263條禁止「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包括入戶搶劫、搶劫致人重傷、死亡以及持槍搶劫。刑法第267條禁止搶奪公私財物」。刑法第270條禁止「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刑法第275條禁止「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為了不讓我修煉法輪功,我的法輪功書籍與其他財產被闖入家中的人員帶走。我的一些財產也遭到了損害或破壞。

江澤民發起的對法輪功十六年多的殘酷迫害,系統地對堅守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上億人的正信被鎮壓,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勞教、判刑、關押看守所、洗腦班、精神病院,被勒索、開除公職、酷刑、迫害致死,甚至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十六年的殘酷迫害,我被多次綁架關押,勞教、判刑十二年,打毒針、常年捆綁,吊銬、凍刑、餓刑、毒打、背銬,連續野蠻灌食十年等等多種酷刑折磨,我每時每刻都有死去的可能。十二年的冤獄,我死裡逃生的回來了,此刻還有多少法輪功學員還在中共的看守所、洗腦班、精神病院、黑監獄裡遭受煎熬,有多少法輪功學員沒能等到出獄的那一天,就被迫害致死了。

鑒於所有參與迫害的單位與個人所犯以上罪責,皆因江澤民造成,江澤民是迫害的元凶,本人對其他人暫不控告。我特對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要求將其繩之以法,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清白、還公正於天下。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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