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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大亨告誡勿用「我」字開頭寫電郵

2015-10-31 23:26 中港台時間|11-03 13:4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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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0月31日訊】美國洛伊斯公司(Loews Corporation)董事會聯合主席兼其下屬洛斯酒店及渡假村(Loews Hotels & Resorts)主席喬納森‧M‧蒂施(Jonathan M. Tisch)日前在接受《紐約時報》著名記者、暢銷書作家及專欄作家亞當‧布萊恩特(Adam Bryant)採訪時表示,決不要以「我」字打頭寫電子郵件,這會讓收件者反感。

據《紐約時報》報導,蒂施1980年在洛斯酒店工作的第一個月就學到了這一點。他告訴布萊恩特說:「我的老闆告訴我,不管甚麼時候你寫一封信(如今是電子郵件),千萬不要以『我』字打頭開始一個段落,因為那會立刻發出一個信息,你比你要與之溝通的人更重要。」

在當今電子郵件成為廣受歡迎的通信工具之前,正式信件寫作是學校中最為基本的課程,而一封信件以「我」開頭則被認為是不懂得禮儀。

如今,蒂施將這一個規則應用到了他所有的電子郵件中,並鼓勵其他人也這麼做,而且他將繼續這樣做下去。

「當你開始訓練你的思維不要使用『我』字時,你就成了一個更好的作者,它教你認真思考一個問題,」 蒂施解釋說,「在不用『我』字開始一個段落的情況下,你真的想要說甚麼,你打算要如何去說。」


責任編輯:古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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