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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大亨告诫勿用“我”字开头写电邮

2015-10-3123:26 中港台时间|11-0313:4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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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0月31日讯】美国洛伊斯公司(Loews Corporation)董事会联合主席兼其下属洛斯酒店及渡假村(Loews Hotels & Resorts)主席乔纳森‧M‧蒂施(Jonathan M. Tisch)日前在接受《纽约时报》著名记者、畅销书作家及专栏作家亚当‧布莱恩特(Adam Bryant)采访时表示,决不要以“我”字打头写电子邮件,这会让收件者反感。

据《纽约时报》报导,蒂施1980年在洛斯酒店工作的第一个月就学到了这一点。他告诉布莱恩特说:“我的老板告诉我,不管什么时候你写一封信(如今是电子邮件),千万不要以‘我’字打头开始一个段落,因为那会立刻发出一个信息,你比你要与之沟通的人更重要。”

在当今电子邮件成为广受欢迎的通信工具之前,正式信件写作是学校中最为基本的课程,而一封信件以“我”开头则被认为是不懂得礼仪。

如今,蒂施将这一个规则应用到了他所有的电子邮件中,并鼓励其他人也这么做,而且他将继续这样做下去。

“当你开始训练你的思维不要使用‘我’字时,你就成了一个更好的作者,它教你认真思考一个问题,” 蒂施解释说,“在不用‘我’字开始一个段落的情况下,你真的想要说什么,你打算要如何去说。”


责任编辑:古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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