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盡酷刑折磨 南京退休幹部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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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2月21日訊】「二零零三年二月底一天下午十五點零左右,我向警察張某報告請求小便,她不但不同意,反而強行讓我跪蹲在地上……用手撕拉我的耳朵,頓時耳朵被她撕得鮮血淋漓……儘管耳朵在不停地流血,惡警仍沒完,坐在一張椅子上,穿著黑色的皮靴,坐在我對面,用雙腳夾起我的頭,然後用力踢出去,不停地踢,我慢慢的開始頭腦昏迷,意識模糊……」這是南京市商業技工學校退休幹部六十七歲的宋翠萍女士在控告江澤民書中的陳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報導,下面是宋翠萍女士陳述的事實:

我叫宋翠萍,一九四八年二月八日生於安徽滁州,是南京市商業技工學校退休幹部。我的父輩是勤勞、安分守己的普通勞動者,恪守仁義禮智信,一直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家訓教育子女,我從小就知書達理,淳樸溫良。我從小學到中學因學習努力,成績優秀,尊重師長與同學團結友愛,多次被評為校「優秀生」。一九六八年(邪黨欺騙強制)知識青年到農村插隊,因不怕艱苦,熱心為所謂的「貧下中農」服務,受到表揚。一 九七三年知青上調,被分配到南京市飲食公司,後來任南京市商業技工學校中共黨支部書記、圖書館館長,多次被評為「優秀幹部」。

一九九六年我因為身患多種疾病影響到工作和家庭生活,經同事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功。法輪功神奇的功效使我驚歎不已,我認為「真善忍」是宇宙真理,正是我尋求的人生真諦。我從內心深處認為法輪功要人做好人,性命雙修就是好。

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不是服務於人民,而是叛經逆道,坑民害民,將千千萬萬追求真理、想做好人的民眾打成「邪教」,置於死地,妄圖鏟盡滅絕。

為了伸張正義,我要用被綁架迫害、精神受到侮辱、身體受到摧殘,在人間地獄度過的八百六十八個日日夜夜的血淚經歷,控訴江澤民犯下的綁架罪、破壞家庭罪、酷刑罪、滅絕人類罪等罪行。

一、只因一個電話大禍從天降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十七點左右,我在家中接到同事程某一個電話,她說:「你好嗎?」我嗯了一聲。我估計她在一家飯店附近(因為我們在此吃過飯)就去找她,還沒到那裏,三四個便衣就將我圍住,強行帶上一輛黑色轎車。我當時蒙了,不知犯了甚麼 法。除了我煉過法輪功,我同事也煉過法輪功,我們沒做過違法亂紀的事。作為國家司法機構,抓我的法律依據是甚麼?歷史證明這是綁架。

當天晚上我被帶到南京市鼓樓區刑警大隊,一進門刑警隊的工作人員就給我戴上手銬、腳鐐。一個四十歲左右的中年男子走到我面前,上來狠狠地打了我一耳光,我義正詞嚴地質問他為甚麼打我,他無言以對,我說:「打老太算甚麼本事!」

打完我之後,刑警大隊用車將我送到警訊中心開始白天黑夜無休止的車輪式審訊,不讓我睡覺。連審三天三夜,我天旋地轉一下重重摔倒在水泥地上,差點昏過去。

二、精心策劃,編造事實,企圖搞臭我——破壞家庭罪

以我曾為「法輪功聚會」提供場地(事實是我在某飯店預訂一個包間,七八個人聚餐,交談中涉及了一些煉功的事),張貼所謂「非法」宣傳品(指:在六根電線桿上貼過「法輪大法好」3X1.4寸見方的小標貼),家中有十幾本法輪功書籍等所謂「罪行」,給了我勞教二年的處罰。

在江蘇省女子勞教所,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它除了用勞動所謂「改造」人,還有逼迫人與兒子決裂,和丈夫離婚的權力。我經常被警察隔離在單獨房間裡,讓吸毒、賣淫、盜竊的勞教人員輪流看守我。有一天,一名警官對我說:「你今天要寫與你兒子決裂書,否則不准睡覺。」我實在困得受不了,心想兒子會理解我處境,不會相信的,被迫無奈就寫了。第二天,在一個大教室一個警官拿著決裂書對在座幾十號人說:「看,法輪功還要與兒子決裂!」這時我才知中了圈套,原來要毀壞我的名譽,搞臭我。

在這以後的日子裡,勞教所警察多次逼我和丈夫離婚,整天整夜不准我睡覺。我的丈夫曾是農村插隊老知青,為人忠厚老實,後來成為市郵政局一名工人。幾十年,我們辛辛苦苦工作,孝敬父母,撫養兒女,家庭和睦,平平安安過日子,叫我和他離婚不是無事生非,坑人害人嗎?我煉法輪功從來不做這種缺德事,任憑別人怎麼逼我,我死活不寫離婚書。

在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打死算自殺」的黑指示下,勞教所濫用職權,顛倒黑白,踐踏人權,上演一齣齣的醜劇、鬧劇。在這場史無前例的殘酷迫害中,千萬個法輪功修煉者與家人生離死別,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三、侮辱人格

二零零三年一月的一天,勞教所警察逼我寫與法輪功決裂書,我不寫。警察下令逼我長時間半蹲半跪在地上不准站起來,縱容吸毒、賣淫的勞教人員用紙糊一個大白帽子,寫著×教分子某某某戴在我頭上,用長長的紙條寫上侮辱我的標語貼在我服裝前後,兩個勞教人員按住我的手,防止我反抗。幾個小時後,警察查房看到此情景,不但不制止,反而笑。此行此舉符合刑法哪條、哪款?人性何在?

四、只因請求小便,撕耳朵,拿我的頭當球踢

二零零三年二月底一天下午三點左右,我向警察張某報告請求小便,她不但不同意,反而強行讓我跪蹲在地上,在我沒有任何語言和行為的情況下,用手撕拉我的耳朵,頓時耳朵被她撕得鮮血淋漓。我當時就蒙了,百思不得其解,到底犯了甚麼錯。

儘管耳朵在不停地流血,警察仍沒完,坐在一張椅子上,穿著黑色的皮靴,坐在我對面,用雙腳夾起我的頭,然後用力踢出去,不停地踢,我慢慢地開始頭腦昏迷,意識模糊……我只記得當天沒吃晚飯,餓著肚子忍著小便被折磨到第二天清晨兩點才罷休。

此後我的頭抬不起來了,向左邊歪斜,耷拉在胸前,走路時感覺頸椎像斷了一樣。後來勞教所一名警察將我帶到句容市一家醫院拍X光片檢查。有一天大隊教導員洪某將我叫到辦公室,沒將診斷結果告訴我,只不懷好意地說:「今後你兒子結婚,你都出不了席。」

在一次晚間查房點名時,一名大家公認正派的警察當眾告訴我頸部骨折了。
(我的身體)在勞教所沒得到一點正常的休息治療,反而迫害升級。在警察的授意下吸毒的勞教人員逼我倒便盆,打掃衛生,稍不如意就打罵我,不喊我名字,直接罵我。

我身處牢籠精神受盡折磨,身體被打致殘,度日如年,每天心都在滴血。有一次每月一次家屬會見,因我被打得鼻青臉腫,兒子來看我被拒之門外,一路哭回家。

這哪是勞教所?分明是暗無天日的人間地獄!

五、超強度的勞動,令我心力交瘁,被逼到過勞死的邊緣

自從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五日走進勞教所,我就被剝奪了睡覺、大小便等生存的權利。當天晚上就開始逼我寫保證書、悔過書、認罪書、決裂書。因為我不寫,就開始不讓我睡覺,每天佈置大量不可能完成的作業,一寫就是一整夜。白天轉化班的人員喋喋不休地強迫我洗腦,勸我轉化。

勞教所的職責就是通過勞動教養,使壞人變成好人,我原本就是好人,請問要我往哪轉?難道轉化成壞人不成?就因為我追求真理,對真善忍正信不動搖,被列為「攻堅」對象。警察洪某說對我要做到「不死也脫層皮」。

那年我已經五十六歲了,步入暮年,哪經得起勞教所不准睡覺、不准大小便的折磨?再加上吸毒、賣淫的勞教人員協從看管打罵,剝皮式地折磨,短短幾個月我的頭髮全白了,骨瘦如柴,成了一個立「紙片人」。儘管如此,厄運仍不斷地降臨我身上。

有一天在廁所遇到另一大隊的同修,看見我臉上的傷痕,我告訴了她原委。她很氣憤地質問市勞教管理處處長唐某,警察為甚麼打人。唐某核實後所謂當眾宣布給湯某記過處分(事後從其他警官口中得之根本沒處分打人者湯某)。

「攻堅」結束了,湯某對我處處找茬伺機報復,此外還和要好的警察田某合夥整我。一看見湯某當班,其他勞教人員會提醒我湯某肯定會找機會出氣,謹慎提防。

有一天,我正在大隊的老年組勞動,突然被警察田某從老年組調出,分配到青年組,和十四個年輕人扎聖誕樹,我的任務是和另一名勞教人員負責將幾十種原料送到十三個扎樹者手中,十三個人不停地向我倆要配件,我就像女排接球的運動員一樣,每個球不停地接,稍有怠慢,會受到暴躁的呼喊和謾罵。每天早晨七點一直幹到晚上九點半,只有中飯和晚飯時間才喘口氣。

雖然是秋天了,但是我每天的頭髮是濕的,身上是濕的,連鞋子都濕透了,整個人從頭到腳就像從水裡撈出來一樣。拖著疲憊的腳步回宿舍,睡到床上骨頭都痛,經常用勁的大拇指腫得不能拿東西。

我每天流著辛酸的眼淚,淌著流不盡的汗水在江澤民布下的死亡線上苦苦掙扎。在那些苦難的日子裡,我沒有倒下,因為我堅信自己是好人,追求真善忍宇宙真理沒有錯,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的。

六、迫害升級,酷刑更殘酷

二零零四年春勞教所繼續「攻堅」,警察湯某負責,她畫地為牢命令我站在一塊約66X66(厘米)的瓷磚範圍內,只准站,不准坐,吃飯都不准坐不准蹲,更不准睡覺。

這樣整天整夜站著,到第十七天的時候,我的腳一直腫到大腿,全麻木了,神智開始不清,出現幻覺,不知自己在哪裏,眼前一黑,一下倒在地上,頭跌出大腫塊,右邊臉全部瘀血,一個多月才消退。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三日是我勞教期滿釋放的日子,在勞教所我沒有任何違反規章制度的言行,也沒做過筆錄,按規定十二點以後我和勞教所沒有任何關係了。

在十點左右我被帶到一間房子裡由大隊長鄭某向我宣布加刑四個月。我知道這是想從精神上心理上摧殘我,企圖讓我崩潰瓦解。

加刑後拉開了繼續「攻堅」的序幕,警察用更加凶殘的手段對待我這個被非法加刑的白髮蒼蒼的老人。在攻堅中,因為大小便要寫報告批准,有時還不准,所以我吃很少,幾乎不喝水。她們一看這招不靈,就叫來幾個強壯的吸毒勞教人員按著我的手,往我嘴裡強行灌水,遭到我反抗後,一個吸毒人員就掰我的手指,差點就將我左手無名指折斷。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天氣已經很冷了,開始穿棉衣了。警察丁某叫吸毒勞教人員扒掉我衣服(棉衣),只穿一套內衣內褲,強行往我身上澆冷水,然後打開電扇。我頓時渾身發抖,牙齒失控地打顫,持續被折磨了一個多小時。

有一天警察丁某又想出更毒的新招:用兩張桌子,每張桌子上放一個方凳,強迫我站在方凳上,兩腳分開,左右各在一張凳子上,叫勞教人員同時拉開桌子,讓我這個老太在距離地面約1.6米的空中先「劈叉」,然後掉下來……

此時此景我聯想到秦始皇的酷刑「車裂」,秦始皇是讓受刑者一下死掉,已經夠殘忍的了,而勞教所的酷刑是讓你致殘生不如死,比起秦始皇是有過之而不及。

我,一個普普通通的退休老婦,只因為修煉法輪功,被綁架,在勞教所受到滅絕人性的殘酷迫害。歷史會告訴未來,我是無辜的無罪的。

我要用血淚呼喚人間的正法正道,呼喚正義與良知,控訴江澤民踐踏法律、草菅人命的酷刑罪,滅絕人類的滔天罪行。#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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