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公寓業主面臨開發商「強拆」

【大紀元2015年02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岑華穎奧蘭多綜合報導)最近奧蘭多北部春泉市(Winter Springs)85歲的居民雪莉.洛夫格倫(Shirley Lofgren)被強迫出售她們已經居住了9年的一套湖景公寓給開發商。當年她和丈夫購買這套公寓時花了217,000美元,而現在開發商給他們的補償金僅僅為46,500美元,還不足四分之一。

然而,開發商說他們的行為是符合2007年立法委通過的一項「公寓終止」法案的。

據《奧蘭多哨兵報》報導,洛夫格倫女士說:「我簡直不敢相信這樣的事情會發生在美國。他們就這樣奪走了你的房子,只是給你一個他們自己認為合理的價格。這公寓是我一生全部的積蓄,現在我不知道我能去哪。」 她來佛州前住在芝加哥,丈夫現住在附近的一家老年癡呆症治療中心。

來自清水灣的議員克里斯.斯坡洛斯(Chris Sprowls)說,洛夫格倫和其他佛州的公寓業主們被「剝奪」了自己的家園。

根據法律,開發商需要通過估價機構來評估房屋的價格。但斯坡洛斯說,業主們幾乎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他正在推動對這項法案的改革。他要求開發商必須支付高於市場的價格來回購公寓,而且還必須支付業主搬遷費。他說:「在現在這種情況下,這些業主們被強制要求搬離,這是錯誤的。」

當初制定該法案的目的是為了提振萎靡不振的佛州樓市,鼓勵開發商拿到公寓的產權。自從該法案通過後,佛州很多開發商和投資者利用該法案廉價收購了大量公寓。據佛州商業和職業監管部(the Department of Business and Professional Regulation)的記錄,類似的批量公寓收購涵蓋了160個樓區, 超過11,000套公寓。

十年前房地產市場火熱的時候,很多租賃公寓(apartments)被轉化為私人公寓(condominiums);而現在,由於租賃市場需求增長,很多私人公寓又開始轉回為租賃公寓。

在洛夫格倫的公寓門口,開發商Prestwick Partners LLC已經僱人把整棟公寓樓的外牆粉飾一新,草坪也修建得整整齊齊,以吸引租客;同時,他們還在繼續催促洛夫格倫和其他業主儘快把公寓賣掉。

Prestwick公司聘請的邁阿密律師邁克爾.卡斯庫路拉(Michael Cosculluela)上週聯繫了洛夫格倫一家,敦促他們儘快簽署公寓買賣合同。他在律師函中告訴洛夫格倫,開發商目前面臨貸款公司很大的壓力,可能會因此對他們提起訴訟,向法院要求強制搬遷。如果在法庭上洛夫格倫提出更高價格的要求被駁回,那他們最後所得到的只會更少,因為他們還需要支付所有律師費和訴訟費。

本輪房地產危機導致奧蘭多市區的公寓樓價值跌幅過半。據洛夫格倫女士說,開發商給她的價格,現在在任何地方都不可能買到類似的公寓,她現在不得不尋找移動房屋容身。

而開發商Prestwick公司允許洛夫格倫一家以更優惠的價格回租他們自己的公寓。洛夫格倫一家當初是以現金購買的這套公寓,目前她們還有20,000的裝修貸款沒有付清。這位八旬老人說,賣公寓剩下的錢扣除貸款後,她已經沒有足夠的錢來支付她餘生的房租。

2007年之前的法律規定,公寓樓產權變更必須所有業主同意,而2007年後的新法案則只要80%的業主同意,公寓樓的產權就可以變更。

當時幫助起草這份法案的勞德代爾堡律師馬克.格蘭特(Mark Grant)說,這項法案通過鼓勵貸款公司和開發商獲取公寓樓的產權,從而幫助佛州公寓樓市從底部走出了困境。他說:「(法案)產生的效果非常好。批量買家起到了推動作用。」他還補充說,當時公寓樓空置率很高,而少量的業主也不堪管理費、維護費、物業稅等各種費用的重負。

格蘭特對議員斯坡洛斯的提案也表示異議。他說,斯坡洛斯的部份提議對投資者來說就是一粒「毒丸」,會嚴重挫傷投資者的信心。如果阻止投資者接手那些有問題的樓盤,會導致這些公寓樓的業主面臨更多的財務問題。

而斯坡洛斯則表示,如果公寓業主們的權益得不到法律保證,類似洛夫格倫一家這樣的買家們會害怕購買公寓,從而令佛州的公寓市場更加疲軟。

格蘭特律師說他正在和參議員喬治.莫萊蒂斯(Sen. George Moraitis)起草一份妥協方案。但不管怎樣,如果業主拒絕出售自己的公寓,開發商應該有權強行終止他們的產權。

責任編輯:吳蔚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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