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1全面禁止店家免費提供塑膠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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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5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5日電)香港4月1日起將全面推行塑膠購物袋收費制,鼓勵市民減少使用塑膠購物袋。

香港2009年7月7日開始實行塑膠袋收費規定,當時只涵蓋約2000個零售點,今年4月1日則將全面推行此政策。

香港中通社報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今天宣布此一新制。

環保署表示,香港所有商家,不論業務規模或性質,除了可豁免收費的情況外,只要在零售時向顧客提供塑膠購物袋,就必須向顧客收費,每個塑膠袋不少於港幣5角(約新台幣2元)。

香港「2014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規定,基於食品衛生原因而使用的塑膠袋,例如冰凍或冷凍食品的塑膠袋,可免收費。此外,用於預先包裝的塑膠袋也可免收費。

商家違反規定,可處2000元定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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