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3月18日訊】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最高法院在一名華人去世89年後向他追授律師執照。
美國之音報導,張康仁(Hong Ren Chang)1872年做為清朝官派的留美幼童之一赴美留學,回國後再度赴美,先後畢業於耶魯大學和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由於當時的《排華法案》,張康仁無法在美國擔任律師。1888年,他獲得歸化入籍證書,因此得以加入紐約州律師協會,並被紐約法院批發律師執照,成為最早的有正式身份的美國華人律師。
1890年,張康仁搬到加利福尼亞州,申請在華人聚集的舊金山執業,但加州最高法院裁決說,他的入籍證書是非法發放的,而非公民不得成為美國律師,因此駁回了他的申請。張康仁失去了他的律師資格。
張康仁後來先後擔任清政府和民國政府的駐北美外交官,在1926年去世。
張康仁的後代和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法學院的亞太裔美國人法律學生協會要求加州為他追發律師執照。
星期一,在吊銷張康仁律師資格的129年後,加州最高法院作出一致裁決,向已故的張康仁追授律師執照。
加州最高法院在裁決中說,「雖然我們不能改變歷史,但我們可以承認歷史,並以此來全面承認張成為美國第一位華裔律師的開拓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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