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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機車交通事故傷亡高 違規為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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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3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機車行駛速度快、保護性差,一旦發生事故,往往造成更嚴重的傷亡。內政部指出,103年(2014年)機車占道路交通事故總傷亡人數76.52%,傷亡人數高達31萬7,552人,前3大肇事原因為駕駛人「未依規定讓車」、「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及「轉彎未依規定」。

內政部表示,103年全國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傷亡案件共30萬7,842件,造成傷亡人數41萬5,048人(1,819人死亡、41萬3,229人受傷),其中以機車為交通工具的傷亡人數為31萬7,552人(死亡1,040人、受傷31萬6,512人)最多,占道路交通事故總傷亡人數76.52%。

內政部指出,機車事故發生時段以上、下班(學)時間為高峰期;發生地點以無號誌的交岔路口最高;主要肇事原因為缺乏路權安全觀念,例如「未依規定讓車」、「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及「轉彎未依規定」;而事故當事者的年齡,以15歲至24歲的年輕駕駛人及65歲以上的高齡駕駛人,事故傷亡情形最為嚴重。

內政部強調,機車駕駛人在無號誌交岔路口,要注意辨識幹道與支道,確實遵守「停」與「讓」,而且一定要繫緊安全帽帶,以提升機車行車安全。◇

責任編輯: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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