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敏:周永康案公審落定天津

【大紀元2015年04月03日訊】北京時間4月3日9時許,中共三大央網媒首頁同時刊登同一條要聞:「天津檢察機關對周永康案提起公訴」。隨後,其他網站秒速跟進報導。

報導稱,據最高檢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書記周永康「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一案,由最高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天津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4月3日,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媒體披露的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周永康在擔任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副總經理,中共四川省委書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公安部部長、國務委員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社會影響惡劣,情節特別嚴重;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檢控,周永康腐敗領域,不脫此前媒體反覆報導的「石油系」、「四川系」、「政法系」等範圍,但早先官方通報六宗罪,外加調查中還發現其他涉嫌犯罪綫索,在正式起訴時縮減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

在此前的官方通報中,都未說明罪狀的具體內容,但外界傳聞多如牛毛,屆時受賄、濫權的具體案情,還會有多少新意?至於洩密罪,按現行法律規定,涉及國家機密、個人隱私以及商業秘密,不能公開審判,民眾能被告知多少?

兩會期間,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受訪時,曾經明確表態,周永康案公審比起薄熙來案只會有過之而無不及。在薄案當時,國際輿論不斷呼籲公開他的反人類罪,即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迫害罪行。

王立軍事件之後,國際人權機構「追查國際」公佈了多份調查錄音,其中不但有610辦公室主任指控薄妻薄谷開來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與販屍,還有負責中共宣傳和控制喉舌媒體的李長春的錄音稱,周永康具體主管法輪功學員器官被活摘事件。

目前周永康被提起公訴,官方仍然迴避、隱去其活摘器官的罪行,可以說這還是一場未見真相的審判。

現在周案確定落腳天津市一中院,值得注意的是,前一天2日「反腐」新聞重磅,是最近捲入輿論風波的財新網,拋出了受審中的天津「首虎」武長順的部分案情。如果一個曾任市級公安局長的武長順,涉案金額74億,家人名下及有連帶關係的企業公司合計多達110餘家,那他的頂頭上司周永康不會不如他。

武長順與周永康的最大交集,在於都是江澤民迫害集團的要員。據真相報導,武長順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長等職期間,與其上級宋平順(市公安局局長),夥同羅幹(中共前政法委書記),直接參與策劃構陷法輪功的1999年「4.23事件」(天津教育学院事件)。

當時,出動了300多名防暴警察毆打並抓捕法輪功學員的天津市公安局,卻在電視上公然謊稱「天津沒打人,也沒抓人」,並且讓派出所警察誤導請求放人的強烈民意去中南海反應,遂引發了後來震驚中外的「4.25事件」。只是這上萬名法輪功學員溫和安靜有秩序的和平大上訪,反被邪惡的江澤民利用來在同年7月公開鎮壓法輪功的藉口「包圍中南海」。

周永康與武長順二人,都因殘酷迫害法輪功而被「追查國際」列為迫害兇手,若據追查通報的迫害案例,周永康與武長順足以被判死刑。

此前北京消息傳高層醞釀即時處死周永康,如今財新網又曝習近平曾經內部點名武長順「無法無天」。兩人緩刑無望?如果周永康和武長順真能一起被槍斃,那也都是罪有應得。

責任編輯:高義

相關新聞
VOA:今年中共兩會有兩大懸念
十八大後落馬高官多是迫害法輪功的兇徒
陸媒首提徐周薄令四人勾結「遮天蔽日」
徐才厚病死網民熱議 民籲江澤民受審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