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認定州大漲學費合理

【大紀元2015年05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夏君編譯報導)週四(4月30日)﹐舊金山高等法院陪審團認定﹕加州州立大學(簡稱:州大)受託人於2009年幾個月內兩次投票決定漲學費之舉並非不公平。

4月30日﹐陪審團以9比3的票數認定州大受託人的漲學費之舉是合理的。圖為2014年11月24日,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學生與戴維斯(Davis)和聖塔克魯茲(Santa Cruz)分校學生同時舉行罷課,抗議學費漲價。(李文淨/大紀元)

2009年5月,州大受託人批准上調10%的學費﹔當年7月份再上調學費20%。漲學費是伴隨著經濟衰退和預算嚴重削減而來的。由於大學經費削減﹐許多教職員工被迫休假﹐新生招生人數也縮減了。

一些學生因此起訴校方破壞了合同﹐違反了誠信和公平原則,認為他們已經繳交了學費並註冊了2009年秋季班﹐所以不應該受第二次上調學費的影響。

2011年,高等法院法官准予立案﹐上訴學生代表了州大19分校近20萬名學生。2014年﹐法官蒙特(John E. Munter)判定州大並沒有違反任何合同,但將案件送交陪審團﹐由陪審團決定州大受託人行事是否合理、是否違反了誠信原則。

4月30日﹐陪審團以9比3的票數認定州大受託人的漲學費之舉是合理的。

結果出來後﹐州大行政副校長和法律總顧問沃基(Framroze Virjee)在一份聲明中說﹐陪審團的判決肯定了州大這樣做是為了學生的成功﹐穩定大學的財政狀況﹐和為未來幾代加州人的前途著想的。

他說﹐增加學費始終是校方最後才借助的手段,州大這樣做是合理和負責任的態度﹐是為了維持學術課程﹐以最低限度地減低對學生完成學位課程的影響。

據學生原告律師芬貝格(James Finberg)說,另一起涉商學院研究生學費上漲的訴訟案仍沒有定論。

他說:「我們對陪審團的此次裁決感到失望,但我們仍持樂觀態度﹐相信我們的上訴最終會取得勝利。」◇

責任編輯:張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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