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藥品去日本旅行 小心惹禍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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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7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德馨綜合報導)今年6月,身在日本的豐田公司美藉高管漢普(Julie Hamp)因為請父親從美國給她郵寄她自己服用的羥考酮而被日本警方逮捕。雖然她已於週四(7月9日)獲釋,但是她在日本被捕一案,引起人們對美國和日本在藥物監管法規方面不同的關注。

例如羥考酮是美國很輕易就能夠獲得的治療慢性疼痛的藥物,然而這類藥物被日本衛生部的網站列為麻醉劑,該網站表示,個人只有在事先獲得日本政府允許的情況下,才可將羥考酮等受到該政府嚴格控制的處方藥帶入日本,因此外國人攜帶這些藥物進入日本時要非常注意。

坦普爾大學當代亞洲研究所的研究人員杜加里克(Robert Dujarric)對此表示,由於日本政府擔心服用麻醉藥或興奮劑等藥物會導致患者上癮,因此很多在美國合法的精神類藥物和處方藥在日本都是被列為非法藥物。正如若美國人請別人給自己郵寄來自於阿富汗的鴉片,會被判為重罪一樣,在日本將這些麻醉藥帶入日本的罪行就如同就如同讓人幫忙寄鴉片到美國一樣嚴重。

今年二月份,在日本工作的26歲的美國英語老師羅素(Carrie Russell)由於請她母親給她郵寄治療注意力障礙的苯丙胺藥物而被拘留18天,今年3月份羅素在美國駐日本大使肯尼迪(Caroline Kennedy)的呼籲下才獲釋。

美國駐日本大使館因此而警告美國公民,若欲攜帶或郵寄處方藥或非處方藥前往日本旅行,應該在離開美國之前先諮詢日本大使館或日本領事館,瞭解自己所欲攜帶藥物在日本是否合法,以免在日本被捕或被拘留。

美國駐日本使館在其官方網站上說:「在美國很多非常普通的非處方藥被禁止帶入日本,例如哮喘患者使用的吸入器和一些抗過敏藥或治療鼻炎的藥物,特別是那些含有偽麻黃鹼這種興奮劑的藥物,例如:曲普利啶(Actifed)、抗過敏藥速達菲(Sudafed)、維克斯(Vicks)吸入器和具有止痛止咳和止瀉作用的可待因(Codeine)。

但美國公民可以在日本免稅店購買獲得日本政府許可的、可供兩個月服用的非處方藥和維他命。

海洛因、可卡因、搖頭丸、鴉片、大麻和以及類似於阿德拉興奮性藥物在美國屬於處方藥,可以在美國的櫃檯上購買,但是這些藥在日本屬於禁藥之列,因此哪怕這些藥物是在日本境外合法獲得的,也禁止被攜帶入日本。嚴禁將類似於甲基苯丙胺和苯丙胺等興奮性處方藥帶入日本國境,哪怕這些藥物填寫了海關審報而且附有醫生開的處方。日本海關官員和警察有權拘禁攜帶違禁品入境的遊客,對於違禁藥品,日本海關官員將不會在現場提供人道主義豁免。

一個月用量的合法處方藥可以被帶入日本,但是遊客需要攜帶他們醫師開的處方並註明這些藥物的用途。那些必須攜帶大於一個月用量的非禁藥和非管制藥物的遊客,或那些攜帶注射器或呼吸機入境的遊客需要事先申請一個進口許可證,並且在海關將這些處方藥與進口許可證一起出示。

日本境內的說英語的醫療機構也可以為患者開出類似但不一定完全一樣的替代藥品,從美國駐日大使館網站上可以獲得這些說英語的醫療機構的名單。患者也可以通過電話與日本當地的醫師聯繫,詢問日本當地或日本海關允許入關的藥品名稱。

一些很流行的藥物,例如抗抑鬱的百憂解(Prozac)和治療陽痿的藥物萬艾可(Viagra)在美國是合法的,但是在日本是非法的,這些藥物只有在日本的黑市上才能夠得到,如果美國公民在日本期間非法購買這些藥物就將有被捕並被監禁的風險。

日本警方提供的數據顯示,去年日本有13,121個人由於藥品犯罪而被起訴,其中778人(佔約5.9%)為外國人,而在這些案件中超過80%的案件涉及甲基苯丙胺等易上癮的人工合成興奮劑。該數據還顯示,日本去年藥品走私案件上升了11%,達245起,但是該數據沒有說明哪些藥品犯罪案涉及處方藥。◇

責任編輯:蔡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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