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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青霞寫影評 憶18歲被製片人嚇跑

2015-07-03 09:50 中港台時間|07-04 06:5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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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7月03日訊】林青霞為老朋友爾冬升新片《我是路人甲》撰寫的影評於7月1日在金庸創辦的《明報月刊》上發表。林青霞在這篇隨筆中寫道,看到影片裡那些辛苦的群眾演員,不由聯想到了自己年輕時跟製片會面被嚇得落荒而逃的往事。

《路人甲》講述了一群年輕的臨時演員憑著對影視表演的愛好,闖進浙江橫店影視城的故事。林青霞在影評中談了她看過該片之後的感觸,她說當年在大陸拍戲時,「很少有時間跟群眾演員談話,更體會不到他們的艱難。看了《我是路人甲》,對於群眾演員的辛酸才有深刻的理解。」

林青霞在影評中回憶起當年在拍《火雲邪神》時,有一個十幾歲的小女生,「因為站在我旁邊,所以鏡頭常常帶到她,大熱天的,穿著古裝戲服,站在太陽底下好幾個鐘(小時),酬勞卻少得可憐」。她還憶起一次拍戲時,這個小女演員被火燒了半張臉,「想到她那張清純的臉,萬一毀了容,一生都受影響,感到非常不安,還好電影公司做了妥善處理」。

林青霞還寫到:「《我是路人甲》裡,三個十八歲的小女生,從外地到橫店和導演面談,她們一臉的天真無邪,面對的卻是不懷好意、色迷迷的導演,這讓我憶起十八歲那年,一個人傻乎乎的,和大電影公司的大製片會面,他要我簽八年長約,還說等我成熟了可以演性感戲,嚇得我落荒而逃。」她說後來選劇本、簽約等,都是自己處理,並笑言自己一生都是個自由演員。**

責任編輯:李湘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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