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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中國故事:橫渡恐懼之海(17)

再度落難 淪為斯巴達克斯

遣返當日,我即在廣東省增城縣被捕。原來,公安機關已對失蹤的我發佈通緝令,當我被遣返到增城的收容站,剛一下車,就被大陸警方從牆上的通緝令中認出。我再次被押往廣州市第一看守所,從前的那個監倉。「二進宮」,這是獄中的說法。這一回,當局不經開庭審判,逕直將我判處二年,號稱「勞動教養」。兩個月後,我被發配到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位於廣州遠郊的赤坭鎮。

重體力、高強度、長時間的勞作,被強加在我身上,仿如額外的懲罰。白天在碼頭抬石頭,晚上在勞教場內做人造花。在那裏,犯人每天勞動時間超過十四小時,直至深更半夜。有時被強迫趕工,甚至熬通宵。犯人們完全淪為管教幹部的賺錢工具。

在那裏,我見識了另一種生理變化,與在監倉的情形相反。長時間烈日的暴曬,加之重體力苦役,皮膚變得黝黑而堅韌;如果身體遭受某種外力的打擊或損傷,竟很容易復原。有一回,堆積的石頭從斜坡上垮落下來,我來不及抽離的右腿被夾在石頭之間,那一瞬間,心下掠過一個驚恐的念頭:我這條腿算完了!然而,那條腿,只是淤青了幾日,竟奇蹟般地復原。

管教幹部和他們指定的犯人頭,組成監工,嚴密監視三百多名苦役犯的勞作。犯人頭,被稱為班長或組長,他們毫不掩飾地吹噓,之所以能當上班長、組長,乃是因為,他們的家屬給管教幹部塞了錢、行了賄,擺平了關係,因而能獲得那些自己不用勞作、卻監督其他犯人勞作的差事,稱為「順差」。

在那個河水渾濁和烈日當空的碼頭,我見證了電影《斯巴達克斯》(Spartacus)的場面。虐待,暴力,恐怖,是那裏的正常場景。出於任何原因,或者,沒有任何原因,監工們都有虐待和毆打犯人的理由。不能完成超重的生產任務;勞動中想稍事停頓,喘息一下,或者,想喝一口水;稍有怨言,甚至,稍有不滿或不服的辭色……犯人都會遭到毆打。

犯人頭,加上管教幹部,一湧而上,往往是,七、八個人合毆一名犯人,拳腳交加,或者棍棒交加,直到將這名犯人打得爬不起來,血跡班班。有時候,犯人昏迷過去,又被用冷水潑醒,再行毒打。

惡勢力無處不在,犯人們敢怒而不敢言。我從內心恨透了這個無法無天的場所、這幫仗勢欺人的惡霸。我尋思機會,要報復他們,讓他們不得好過。

反抗惡勢力 一戰成威

由於我身份特殊,在管教和犯人眼裡,受到一定程度的尊重。我雖從未完成所謂「生產任務」,管教幹部大多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並不追究。然而,皇帝不急太監急,仍有些犯人頭,為了向官方掙表現,有時拿我出氣。

有一回,在製作人造花的工場,一名犯人頭以我未完成生產任務為由,上來耍威風。他猛地將我的左臂擰轉到我背後。我碰巧練過一些防身術,並常習太極拳,略知格鬥中的破解之法,本能地,我向右急轉身體,一招「獅子回頭」,用右手叉住了他的脖子,不僅左臂得以掙脫,還因我右手用力過猛,竟將這名犯人頭推倒,他跌坐在地上。

說時遲那時快,其他七、八名犯人頭,如狼群般,一擁而上,對我拳腳橫飛。我拚死反抗,混戰中,我的眼鏡被打得飛出老遠。最後,他們將我摁倒在一張長桌上,壓實我的手腳,問我服不服。我高聲喊:「不服!」我聲震如雷,目光如電,有犯人發出叫好聲,為我鼓勁。事後,我自己都感到奇怪,那一瞬間,平時的恐懼感消失無影,反而有氣吞山河之勇。或許是懾於我的氣勢,我看見,摁住我的犯人頭中,有人眼露怯意,高舉的拳頭,搖晃著,幾次想要砸下來,卻又沒有砸下來,最後,拳頭放了下來。

這是一場心理戰。雖敗猶榮。從心理上,我戰勝了這幫犯人頭。有犯人拾起並保護了我的眼鏡,事後交給我,悄悄豎起了大拇指,眼神裡充滿欽佩。一戰成威。越來越多的犯人團結在我身邊,他們不僅敬重我的學識,也佩服我的膽識。逐漸地,我成了他們心目中的領袖,而無形間,他們又成了我的安全屏障。而犯人頭們,從此不敢再到我身上「找茬」。

此後,我更經常拿法規和勞教條例與場方理論,並暗中寫信給廣東省委省政府,呼籲兌現他們自己的法規,停止勞教場暴力。廣東省當局有所反應,經他們打招呼,場方假意表示:禁止野蠻管理,實行「文明管理」。一段時間裏,勞教場暴力大為減少,犯人們得以喘息。(但往後,當我離開勞教場,後出來的犯人告訴我,我一走,場方就很快恢復了野蠻管理,暴力依舊。)

(選自 香港開放出版社《不受歡迎的中國人》附錄:我的中國故事)@

責任編輯:謝秀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