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貝卡發動議 要求換法官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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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0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純之編譯報導)上週,前洛縣警長李貝卡(Lee Baca)的律師向法庭發出3項動議,申請更換法官、法庭和請檢察官迴避作證。他在提交文件中說,想把自己的案子轉到橙縣或河濱縣的法庭進行審理,因為他認為在洛縣他無法得到公平審理。此前李貝卡被控妨礙司法罪等,原定於12月6日由聯邦法庭陪審團進行審理。

李貝卡的其中一項動議請求撤換當前法官安德森(Percy Anderson),文件稱安德森對李貝卡涉嫌洛縣監獄虐囚一案懷有偏見。

本來李貝卡在今年2月已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換取6個月以下的刑期。在協議中,他承認在2013年4月的訊問中對調查員撒謊。但7月,法官安德森拒絕了該協議,稱其不夠嚴厲。李貝卡之後收回認罪協議,選擇由陪審團審理此案。

動議說,安德森是洛杉磯警局獨立委員會(也稱克里斯托弗委員會)的成員,曾參與撰寫了1991年金恩案(Rodney King)的報告,報告中詳述了在洛杉磯警局的不當領導下,導致金恩被毆打事件。因此認為安德森已懷有執法偏見。

動議稱,李貝卡作為洛縣警署最高職長官,已被法庭預先定罪共謀掩蓋縣監獄虐囚和腐敗及妨礙司法公正等。

在另一項動議中,李貝卡還請求將其案件挪出聯邦中區法庭審理,特別是要避開洛縣法庭。動議說,由於媒體持續的、煽動性的報導,在加州中區,特別是洛縣法庭審理此案將會侵犯李貝卡的正常權益。

此外,李貝卡還要求聯邦檢察官福克斯(Brandon Fox)迴避,因為福克斯估計會被召喚作為辯方證人,討論檢辯雙方是如何及為什麼達成最初6個月的認罪協議的。

李貝卡的律師還表示,他們還將討論李貝卡的精神狀態。李貝卡目前罹患早期阿茲海默症(老年癡呆)。

據《每日新聞》報導,Loyola Marymount大學的犯罪學教授里維森(Laurie Levenson)說,辯方的舉動不太讓她感到驚訝,且她認為這些動議不會被批准。她說,安德森作為克里斯托弗委員的事實不足以說明他實際對該案懷有偏見。

但她也認為,即使動議未獲通過,李貝卡也向安德森傳遞了一個信息,就是他必須公正執法。

洛杉磯聯邦法庭定於10月31日舉行李貝卡動議的聽證會。

洛縣監獄虐囚一案涉及多名執法警員。此前,李貝卡的副手田中已於6月被判刑5年,而另有其他9名洛縣警官被判處18到41個月的刑期。 ◇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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