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11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泓博報導)河南小伙吳建平自小失去雙臂,憑藉堅強意志,克服重重困難,事業上小有成就,但最近在買房過程中遇到了麻煩,原因是不能按手印。
據中國之聲報道,11月13號,河南無臂小伙吳建平和未婚妻準備買套婚房,組建小家庭,在簽定購房貸款合同時,吳建平被告知必須在購房貸款合同上按指紋。否則,無法貸款。吳建平說:「當天我等了大概五六個小時,打了一堆電話。當時銀行給我的答覆是沒有辦法處理。沒有辦法按手印這個合同沒有法律效力,我沒有辦法貸款。」
吳建平隨後又諮詢了多家銀行,但幾乎所有的銀行都是以沒有遇到過這樣的事情,或是以「銀行規定必須按指紋」為由,拒絕了吳建平的貸款申請。
也有銀行為吳建平支招,勸他和已經領過證的未婚妻離婚,再以未婚妻的名義買房,或者去公證處辦理公證。吳建平都拒絕了:「我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公民,享有一個公民最基本的權利。我貸款的相關資質條件都是符合的,如果因為程序上或者我的材料不齊全,你拒絕貸款是可以的。但如果我跟正常人一樣提交一樣的手續,僅僅因為我的身體跟別人不一樣而產生區別對待的話,這就是很明顯的歧視。」
最終,在多方努力下,銀行同意通過在吳建平簽字時拍照存證的方式讓他簽署了購房貸款抵押合同。
銀行這道關過了,吳建平卻被告知還要過房管局這道卡。如果房管局仍要手印,他還是沒法買房子。眼下,和售樓部簽訂的購房合同馬上就要到期,如果到時候還不能把貸款、抵押手續辦下來,吳建平就要面臨房錢兩空的現實。
代理律師付建介紹,《殘疾人保護法》明確規定,殘疾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吳建平從銀行貸款,房管局的過戶等等手續都要求籤字並按指紋,這是一種明顯的歧視,一種不平等的待遇。
付建認為,各職能部門應該從人文的角度,對殘疾人在生活、就業過程中給予幫助、支持甚至是保護。他建議銀行、房管等相關職能部門根據殘疾人的殘疾程度、身體屬性,有一些配套的流程,對他給予支持的相關制度法律法規。
今年26歲的吳建平在5歲時遭到電擊,失去了雙臂。他憑藉堅強意志,克服身體殘疾造成的困難,不斷成長進步,現在已經是一名事業上小有成就的青年。
吳建平說:「小升初啊,中考高考我都是咬著筆答卷的。如果辦個什麼事情的話我也能簽字的,沒有遇到過必須按手印的問題。偶爾遇到的話,都是能變通的,因為我能寫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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