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水利廳前廳長受審 受賄逾八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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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曉真報導)廣東省水利廳前廳長黃柏青受賄案21日在廣州中院開庭審理。黃柏青被控受賄共計人民幣6213萬元、港幣2579萬元、美元8000元。

據陸媒報導,檢方指控黃柏青在1992年至2014年,即其在惠州市和廣東省水利廳任職期間,犯有27宗受賄事實。其受賄方式包括收取27名行賄人的現金、購物卡、企業乾股、代付購房款和裝修款、餐費、翡翠花瓶、電動按摩椅、小汽車、紅木家具等。黃柏青則在房地產開發、水利工程承包、工作調動、職務升遷等方面為行賄人提供幫助。

檢方在庭審上還表示,黃柏青在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且積極檢舉他人,有退贓行為,建議法院從輕量刑。

此外,報導還提到,黃柏青的兒子黃暉是黃柏青案中的關鍵角色。黃柏青在庭審最後陳述階段認罪、悔罪。本案未當庭宣判。

黃柏青涉嫌受賄案的27名行賄人中,有9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其中4人已被提起公訴,另5人已被移送司法。

黃柏青今年62歲,曾擔任廣東省惠州市外經貿委主任、惠州市副市長、常務副市長、廣東省水利廳副廳長、廳長等職。黃柏青於2015年4月接受廣東省紀委調查,於當年7月被逮捕。

隨後《南方都市報》報導說,黃柏青和他的妻子、兒子構成了一條貪腐網絡,形成了丈夫權力運作、妻子大肆索賄,老子在國內辦事,兒子在境外收錢的腐敗鏈條,涉嫌受賄近2億元人民幣。

黃柏青收受的紅包禮金之多令人咋舌。專案組曾在黃家發現一個裝有6萬歐元的信封,但直到接受組織調查,夫妻二人都想不起是誰送的。而且黃柏青夫婦有一個「交往不交易」的謬論,

還有報導披露,黃柏青染指東江幹流惠州河段的非法採砂行為,導致當地非法採砂現象「禁而不絕」,河道生態與河道安全不堪重負,資源幾近枯竭。

黃柏青的兒子黃暉在其運作下同被選為中共第十二屆省人大代表,後又被推選為區縣政協委員。報導說,兩人並未履職用權,而是將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的頭銜當成「藉機牟利、蔭庇罪行」的「安全帽」、「保護傘」。

黃柏青為中共官場小官巨貪的典型之一。在其之前,前河北秦皇島市城市建設管理局副調研員、北戴河供水總公司總經理馬超群被抓,從馬超群家中搜出1.2億元人民幣現金、黃金37公斤、房產68套。#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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