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大後習對4.5萬餘名領導官員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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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報導)習近平陣營的反腐運動進入深水區,在抓貪官的同時強調問責,而問責要抓「關鍵少數」。從「十八大」至今年5月底,4.5萬餘名中共領導官員被追責。

中紀委網站11月6日消息,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失責必問不是口號,已經成為實實在在的行動。「十八大」以來的反腐運動,至2016年5月底,共對4.5萬餘名中共黨員領導幹部作了責任追究。被問責的對象裡一把手占大多數。

習近平、王岐山反腐近四年來,打掉了百餘名省部級高官,其中多為江派背景官員。

6月28日,習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其主要議程是審議通過《中共問責條例》。

官方報導稱,審議通過這個條例重要性不言而喻。《問責條例》特別點出了要嚴肅追究責任的三種情形: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損害中共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

除了三種問責情形外,《問責條例》區分了要追究的三種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

8月14日,官媒刊文,重提政治局2016年6月審議通過《中共問責條例》,強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是對每一名官員的要求。

8月15日,中共中央黨校旗下微信公眾號「學習中國」援引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的講話指:「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問責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憐憫之心,要『較真』、『叫板』,發揮震懾效應。」

文章表示,要發揮問責利器作用,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要實行全面問責、終身問責,問責涉及到諸多方面的問題,要一網打盡,有多少就處理多少;對失職失責性質惡劣、後果嚴重的,不論其責任人是否調離轉崗、提拔或者退休,都要嚴肅問責。

《中共問責條例》出台后,外界評論認為,這為最終追責江澤民埋下伏筆。時政評論員夏小強表示,盤點《中共問責條例》中的三種情形,江澤民應該成為最符合被問責的第一人,《問責條例》其實是指向江澤民的「利器」。

海外中國問題專家李天笑分析認為,習近平推出《問責條例》是為清算江澤民走的關鍵一步。#

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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