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小學生刺死同學 孩子為何成為施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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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慧心綜合報導)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浸潭鎮紅星希望小學內發生一起命案,兩名學生因為爭搶籃球場發生衝突,五年級學生馮某用刀刺死六年級的梁某。近來「校園暴力」頻現,這些孩子怎麼了?

據大陸媒體報導,事發前,五年級學生馮某與六年級學生梁某曾因爭搶籃球場產生矛盾,12月9日下午1時許,在馮某班級門口,他與梁某再次發生口角,馮某持刀刺中梁某胸口,值班老師趕到時,梁某已倒在血泊中。

梁某先被送往浸潭衛生院救治,後又迅速轉往清新區人民醫院,途中梁某因傷勢過重身亡。

經調查,馮某作案的工具是一把10厘米的折疊小刀,校方明文規定,禁止學生攜帶管制刀具進入校園,校長表示,馮某或許是將刀藏在書包中帶入了學校。

據律師稱,馮某目前只有12歲,因其未滿14歲,他將不會擔負刑事責任,其監護人需對被害者家屬做出經濟賠償。不過,律師同時也表示:「對於屢教不改、行為特別惡劣的,也可以送至少兒管教所進行管教。」

校園暴力」愈演愈烈

輸入「校園暴力」,網站便會出現許多圍毆打罵、被逼脫光、狂扇耳光、強吞穢物等視頻,令人觸目驚心。學校本應是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但當種種惡行不斷傷害孩子們的心靈、衝擊社會道德底線時,人們不僅要問,現在的孩子怎麼了?

今年5月,中共最高法從2013到2015年的校園暴力刑事案件中抽取了100多例進行分析、匯總,結果顯示,「針對人身的暴力傷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傷害罪占57%,故意殺人罪占6%。」此外,「尋釁滋事占10%,性侵、侵財各占12%」,還有一些涉及聚眾鬥毆與綁架。

在這些數據中,「故意」一詞尤為顯眼。也就是說,施暴者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他人造成嚴重傷害,卻仍一意孤行。某種程度上,可以說,他們正意圖通過傷害別人,來達到宣洩自己的情緒、滿足個人私慾的目的。

這些施暴者都是尚未成年、還未來得及步入社會的學生。最高法的另一項數據顯示,「在涉案的159名未成年被告人中,已滿14、不滿16週歲的被告人占35%,已滿16、不滿18週歲的被告人占65%。」另有2013年的抽樣調查報告顯示,未成年人犯罪時的年齡以14歲到16歲的居多,約占總量的三分之二。

為何孩子成為施暴者

最近媒體頻頻曝光幼稚園老師暴力虐待幼兒事件;學校老師將廁所垃圾筐扣在學生頭上,甚至讓學生互毆事件;家長毆打孩子致死事件⋯⋯

時事評論員顏丹認為,生活在暴力環境下的孩子,認為用暴力可以解決問題。老師打學生,家長打孩子,在近代的中國社會並不算什麼新鮮事,尤其是網際網路技術的問世,更使得這些發生在自家、自院的暴力事件逐漸被公開化。

他介紹說,一項在全國6個省市的3500多名大、中專在校生中進行的調查顯示,有74.8%的孩子在16歲之前,都受到過來自家庭或老師的暴力虐待。其中,軀體虐待與精神虐待發生的最多,針對男生的徒手毆打與羞辱是最常見的虐待情節。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暴力形式,那就是性暴力。在調查中,有四分之一的學生表示受過此類虐待,而女生又是主要的受害者。

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下成長的孩子,可想而知,他們幼小的心靈將會受到怎樣的衝擊。有調查指,「暴力傾向與成長經歷有著緊密的聯繫。」也就是說,一個人在童年期遭受的虐待越多,越容易做出暴力舉動。而這一類人的危險性是無虐待經歷者的6.1倍(男性)和16.5倍(女性)。

顏丹認為,傳統教育教導孩子「仁義禮智信」,古人最看重「道德教育」、「人格教育」和「文化教育」。而在「仁義禮智信」這五個字所蘊含的道理中,哪怕只做到其中一個「仁」,也決不會像今天這般大面積的出現暴力。

他表示,如今的中國社會,總是在不停歇地上演著暴力場景。這種普遍存在的暴行不僅發生在同學之間、師生之間、家長與孩子之間,甚至還以「執法」的名義,衍生為暴力拆遷、暴力鎮壓、暴力取締、暴力封殺等一系列由權力部門施予的強制行為。可見,一旦道德體系崩塌,社會中的任何角色都可成為暴徒。#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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