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弒母案華裔兇手被判9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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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方君華、呂淳澳洲阿德雷德綜合報導)本週四(3月17日),轟動一時的南澳弒母案終於塵埃落定。現年22歲的華裔兇手李偉(Wei Li音譯)以過失殺人罪被最高法院判處9年徒刑,包括7年2個月11天的非假釋期。

據澳廣新聞(ABC)報導,華裔男生李偉在法庭上辯稱他是在自衛,而且稱自從離開中國來到阿德雷德後,一直遭受他母親田梅(Emma Mae Tien音譯)在肉體上和在感情上的虐待。他說因不喜歡練習鋼琴,他母親向他吼叫。最高法院陪審團否決了他的蓄意謀殺罪,但認定他犯有情節較輕的過失殺人罪。

法官凱利(Trish Kelly)表示拒絕接受李偉所謂「自衛」的說辭,但認為他是在受到挑釁的前提下殺了人。她對李偉說:「你不承擔在情緒失控下殺害母親的責任,反而一再重複各種謊言,所謂的你母親用金屬棒攻擊你。謊言,無論被重複多少次,都不會成為事實。」「即使澳大利亞和中國存在文化差異,但你在殺死母親後幾天、幾週和幾年裡的行為都表明你缺乏悔悟和反省,毫無人性。」

法官凱利接受李偉母親對其控制和辱罵的說法,但認為沒達到李偉所說的程度,也不能成為他暴力殺人的藉口。「總之你智商很高,但自戀而自我,一旦認為對你有利你隨時就會撒謊,你的很多證據都是虛假的。」

法官凱利說,要承認過世的、幾乎無人哀悼的田梅的尊嚴與生命,這一點是至關重要的。她判下李偉的非假釋期為7年2個月11天。

對此判決,李偉的辯護律師認為量刑過重,其律師團可能會對9年的刑期上訴。

心理報告:李偉自稱「足夠聰明以躲過災禍」

最近媒體曝光的一份精神和心理報告披露,李偉在數週前曾自稱「足夠聰明以躲過災禍」:「我可以打掉這個(罪名),得到公正判決,重啟人生。」他表示希望在審判中「真相會大白」,但又補充說「對這個(司法)系統沒有信心」。

在審判前作出的這份報告中提到,李偉把其母親稱為有愛心的人,但由於父親的酗酒加上暴力而性格扭曲。「她一直說自己為了我而承受苦難⋯⋯所以我才會有好的生活和未來。」李說說田梅生前掌管家中財政後,就將他變為起操控的對象:讓他戴「哈利.波特」式的眼鏡,規定他的著裝打扮,甚至管制他的飲食,因為「不想要個胖兒子」。

「在這樣的母子關係中,(李偉)是受害者,(而且)經歷多年後,他變得對暴力麻木。」心理學家在報告中寫道,「為了試圖自我保護,他有可能會以過度的行為來作反應。」

心理醫師還注意到李偉在判決前堅持不服用抗抑鬱的藥物,因為據其稱「要保持頭腦清醒」。李很強調那些「他自信可以解釋其行為,減輕其罪行」的細節。「他稱自己得到很大支持,特別是來自其父親、朋友和過去就讀的阿爾弗雷德王子中學(Prince Alfred College)老師們的支持。」「他說為了這些人他在堅持。」

事件回放:

華裔男生李偉於2011年在Burnside的家中將其41歲的母親殺害。他母親被金屬棒擊殺,身上有50多處傷。她的屍體被用浸滿血跡的床單包裹,數日後在客廳裡被發現。李偉殺死生母後,經過墨爾本和新加坡回到中國,3年後因簽證過期被中國政府扣留,之後被引渡回澳。

責任編輯:陳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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