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3月24日訊】中華民國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安檢大隊3月24日清晨在桃園機場第一航廈,查獲何姓女子在隨身行李及身上夾藏新臺幣(以下同)190萬元企圖矇混出境,全案會同海關清點退關處理。對層出不窮的「人肉運鈔車」 ,關務署官員表示,海關只是執行單位,超量攜帶臺幣出境,是否要訂定罰則,應由中央銀行進行檢討。
44歲的何姓女子今天(24日)預計搭乘上午7時25分華航班機前往香港,在第一航廈接受安全檢查時,安檢大隊第一隊員警發現她手提行李圖檔可疑,似乎有數疊鈔票。
員警進一步對何女搜身詳查後,發現何女身穿塑身衣在腰部、大小腿夾藏上百萬元,清點共發現她的手提行李夾藏8萬元、身上綁有182萬元,合計達190萬元(均為伍佰元及佰元鈔)。
經航警局刑大做完訪談筆錄,瞭解其攜帶動機後交海關處理;何女供稱錢是賣房所得,受在香港經營貨幣兌換業的親戚所託帶往香港可賺取匯差,鈔票供香港的陸客兌換所用,除機票由親戚免費提供外尚可獲約4,000元報酬,用來還子女學貸。
航警局安檢大隊23日也在桃園機場一航廈查獲準備出境的林女,以塑身褲在腰際及大腿捆綁148萬元企圖闖關,全案移海關處理。
航警指出,林女原本預計搭乘下午4時20分國泰航班前往香港,下午2時42分林女經過金屬感應門時,安檢員發現林女著寬鬆長裙,走路姿態有異狀,攔下詳細檢查,發現身上夾帶大量未申報的一疊疊500元與100元鈔票。
林女藏匿手法與之前查獲的方式類似,利用塑身褲與腰夾夾藏超額新臺幣企圖闖關。林女稱欲前往香港購買飾品,被查獲後也因此被迫放棄搭乘原訂班機。
警方透露,對於出境超帶臺幣,現行法令並無沒入、罰鍰等罰則,地下匯兌集團因而有恃無恐,僱用「運鈔手」將大批現鈔攜往境外,流入黑市賺取匯差。至於是否要訂定罰則,應由中央銀行進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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