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4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許羽文日本東京報導)4月26日,東京地方法院針對製藥公司賽諾菲員工因抑鬱自殺一案下達判決,判處公司賠償死者家屬約2,490萬日元。
7年前,世界第四大製藥企業賽諾菲日本總公司一名男性員工(當時47歲)突然因抑鬱症自殺。該員工負責營業方面的工作,2007年左右開始出現失眠等症狀就醫,2009年1月留下遺書自殺。家屬認為是工作過勞引起的,因此向公司索賠1億日元。而公司方面則在法庭上表示「該員工的工作量談不上非常重,公司對其自殺沒有責任」。
對於雙方各執一詞,法院認為,該員工在自殺當月,工作失誤忽然大量增加,並且說過「我工作太慢了」等,認為上司在該員工自殺2天前應該就已經察覺了該員工的症狀,「如果做一些緊急應對,比如減少該員工工作量等,應有很大可能防止自殺」,因此判決公司向死者家屬支付約2,490萬日元作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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