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民團告政府排斥漢字 11年來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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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5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洪梅韓國首爾報導)近日,一起起訴韓國政府「排斥漢字和侵害學生學習漢字權利」的案件在韓國憲法裁判所進行了法庭辯論,原告方為韓國民間團體和學生家長等333人。這是韓國政府自2005起全面廢除漢字後11年以來,韓國民間團體針對這一政策的首次訴訟。

原告方:漢字有助於形成高尚人格 不應被排斥

5月12日, 原告方韓國民間團體和學生家長等333人與被告方韓國政府,就是否重視使用漢字方面在韓國憲法裁判所進行了法庭辯論。法官尚未作出判決。

原告方的民間團體和學生家長強調,學習漢字有助於形成高尚的人格,但是《國語基本法》強迫只教育韓文,故意排斥漢字,侵害了人格形成的權利,以及父母教育子女的權利。

他們認為,韓文和漢字是相互補助的關係,來源於漢字的單詞,如果不用漢字來標記的話,會降低文章的理解力,主張韓文和漢字並用。

原告方中央大學法學專門大學院教授韓洙雄(音譯)表示,排斥漢字是國家直接干涉國民的語言生活,有違「韓文和漢字是韓國語標記的共同文字 」的不成文的憲法規定。

但是,政府機構的文化觀光部卻主張,《國語基本法》並沒有排除漢字,而只是一般人覺得韓文使用起來更方便。來源於漢字的單詞,不使用漢字標示,只利用韓文也可以充分地書寫公文、報章雜誌和人際交流過程中的意見表達。在此情況下若並用漢字和韓文,將會造成不必要的國力浪費。

雖爭議不斷 韓國仍試圖承傳漢字文化

中華大地稱為神州,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是神傳文化,漢字是上天賜予的中華文化的基石,是承載著天理內涵的文化,處處體現著傳統的道德,在中國已經有幾千年的歷史了。在歷史上,韓國同樣承傳了這種神傳文化和漢字。近代以來,與中共持無神論簡化漢字,破壞傳統文化毀壞道德相反,韓國雖然內部爭議不斷,但是一直試圖將傳統漢字文化完好繼承下來。

韓國人使用漢字的歷史已經超過千年,韓文出現之前,韓國只使用漢字。韓文是朝鮮時代世宗大王所創,相對於漢字的表意文字,韓文是表音文字,所以韓文幾百年來在韓國國內也並沒有受到重視。所有報章雜誌還是以漢字為主,韓文只用來作為助詞。

1970年代開始,韓國推行韓文專用政策,將1817個最常用的漢字定為基礎漢字,然後取消其它漢字的使用。但1972年漢字又被定為初中的必修課編入正規課程,並恢復中學、高中的漢字教育。

1999年,韓國又批准在政府公文和道路牌中使用漢字,打破了韓國政府50多年來對使用漢字的禁令。而2005年漢字又被全面廢除,當時韓國政府推出《國語基本法》,規定韓文為韓國固有的文字,從此之後,所有的教科書一律採用韓文,政府的公文和報章雜誌也都不再使用漢字。

但是受中國文化影響的韓國語言,很多名詞仍沿襲著中國的漢字,只是在經過了40多年的韓文教育之後,現在的韓國人雖然仍在使用這些名詞,卻大多不會書寫,也看不懂這些漢字。

責任編輯:楊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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