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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籍台大生再犯虐殺流浪貓引公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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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8月11日訊】台灣大學澳門籍的學生陳皓揚繼虐殺街貓「大橘子」後,又被發現殺死街貓「斑斑」。農委會表示,已請台北市動保處會同警方查辦,依動保法規定函送地檢署法辦。台大校方表示,將於近期送學生獎懲委員會,陳皓揚最重恐遭退學。

據中央社報導,台北市文山區知名餐廳「動物誌」日前透過網路協尋失蹤的店貓「斑斑」,沒想到凶手竟是日前犯下「大橘子」虐貓案的澳門籍台大化工系學生陳皓揚,他到案說明時坦承已將斑斑殺死。

「動物誌」在臉書上說,「不論什麼情況,生命並不該是我們可以輕易剝奪的。」這才是動物誌想努力散佈,希望每個人都能抱持的想法。「動物誌」也強調,透過這次事件,他們要說、要做的,絕對不是憤怒與報仇,而是學習與改善。

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王忠恕說,嚴重譴責對動物沒人性、嗜血虐死的行為,已去電台北市動物保護處會同警方查辦,依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函送地檢署法辦,稍晚會正式行文台北市動保處。他說明,此案已是累犯,明顯已違反動保法第6條有關「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的規定。

他進一步指出,此案並涉最嚴重情境,在同法第25條有規定,「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台大主任秘書林達德今天表示,陳皓揚因「大橘子」案時,就已被記兩大過、兩小過,只要再記一小過,便達到累積3大過退學標準。這次「斑斑」案,恐怕會讓陳皓揚面對退學處分,但最終還是要由委員會決定。

林達德表示,陳皓揚預計今年畢業,但還沒辦離校手續,事情發生後,校方暫時不會讓他辦手續,而是先召開獎懲委員會。他說,之前陳皓揚虐待動物,校方已安排他到心輔中心,他有寫報告、表達悔意,如今卻又再犯,校方感到遺憾並強烈譴責其行為。

陳皓揚再犯虐殺流浪貓,引起許多民眾群起憤慨。網友怒批「根本殺人魔!」「趕快把他開除學籍遣送回澳門!」陳皓揚因為大橘子案,預計16日11時將在台北地院出庭,有人號召開庭時,前往旁聽,並到場抗議,表達社會大眾對陳皓揚虐貓行為的憤怒。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表示,對動物有虐待行為者,已被質疑涉及人格及精神層面有疑慮,也可能傷害人。 他呼籲,這類案件不只是動物暴力,嫌犯可能生病了,只關進牢裡恐不會改善,需專案處理,找出他的暴力行為原因,進行輔導、追蹤及治療,狀況可能會較好。

責任編輯: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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