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鉤:警察的「洪荒之力」該怎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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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8月12日訊】奇了怪了,我不曉得8月10日是什麼日子,這一天真是山東德州警方露臉的一天。

8月10日下午,位於德州市德城區的山東格瑞德集團發生大火,山東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民生直通車》欄目記者到現場採訪,結果二十多名警察出現在記者面前,將記者攝像機、手機搶走,並進行殘忍的毆打,三根肋骨被打斷。之後便揚長而去,記者在市民的説明下,被送進德州人民醫院(齊魯網德州8月11日訊 )

8月10日下午,同樣位於事發地德城區的@德州運河公安分局官微發佈一則微博,並附上手抄傅園慧名字一千遍手寫截圖,聲稱為參加奧運會的中國運動員加油,且累得「手已斷」(齊魯網德州8月11日訊 )。

一個剛使盡「洪荒之力」把採訪的記者打斷了三根肋骨,另一個則把手都累斷了,「洪荒之力」使完了,才「手抄冠軍名字一千遍」。誰說中國的公安警力不足?你看,20多個警察圍住一個手無寸鐵的文弱書生,直至打斷了人家三根肋骨;而有的居然閑的蛋疼,可以手抄奧運健兒的名字整整1000遍,寫滿了20頁紙,在公安的官微上炫耀。你能說中國公安警力不足嗎?

就在上個月,公安部專門特別強調「民警不得干涉群眾拍攝」,何況新聞記者?里約奧運正如火似荼,支持奧運是可以的,「手抄冠軍名字一千遍」把手都累斷了,有那麼大力氣和時間為啥不去上街抓個小偷?8月10日這一天,德州公安發生的這兩件事告訴我們一個事實,那就是中國公安不但不存在警力不足,相反,警察的力量還大得驚人,甚至可以用「洪荒之力」來比喻。

當然了,我並不是反對警察的力量大。公安力量大,壞蛋就害怕。警察是老百姓生命安全和財產的保護神,是社會秩序和法律的維護者,警察的力量越大是好事,執法者沒有力量怎麼行?可是,力量大雖然不錯,但關鍵要看你用在什麼地方,特別是「洪荒之力」。

遺憾的是,德州警察的「洪荒之力」不是用在打擊違法犯罪上,不是用在維護法律的尊嚴上,更不是用在保護人民合法權益和老百姓人身及財產安全上,而是用在無聊的手抄奧運健兒的名字1000遍,並利用官微炫耀上;用在群毆記者,打擊輿論監督和執法犯法上。

一個社會和國家,如果警察的「洪荒之力」不能用在該用的地方,如果執法者的「洪荒之力」不能被有效限制,那一定意味著災難,就真成了「洪水猛獸」!

--轉自作者博客

責任編輯: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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