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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攜手友邦漁業合作 利歐盟撤黃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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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8月29日訊】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今天表示,中華民國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簽署漁業合作協定,達成歐盟希望台灣跟漁業往來國加強合作管理的要求,有利歐盟撤台灣黃牌。

黃鴻燕指出,農委會今天29日舉辦「中華民國政府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漁業合作協定簽署儀式」,由農委會主委曹啟鴻與馬紹爾資源暨發展部部長AlfredAlfred,Jr.代表簽署,馬紹爾財政部部長Brenson Wase、外交部亞太司司長常以立,以及漁業界領袖多人觀禮。

黃鴻燕說明,馬紹爾為太平洋島國,是我國的友邦,漁業上有多年合作關係,是我國鰹鮪圍網及鮪釣漁船的重要漁場。

他補充,我國鰹鮪圍網年產量約16萬至22萬公噸,產值達新台幣70億元,漁場大多位在包含馬紹爾在內的7個太平洋島國的200浬專屬經濟海域內。

他補充,前述漁場原屬8國,扣除帛琉不開放,所以是位在7個太平洋島國的專屬經濟海域內;我國除今天新增與馬紹爾群島簽署協定,之前並已跟無邦交的巴布亞紐幾內亞簽署備忘錄,也已跟有邦交的索羅門群島、吐瓦魯及諾魯簽署協定,累計完成5國相關簽署。

黃鴻燕重申,歐盟要求我國與有入漁、卸魚、漁業投資的國家建立漁業合作關係,循此簽署以上備忘錄或協定,可強化台灣的漁業管理,讓歐盟看到台灣在強化打擊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IUU)漁業活動的用心,有利歐盟儘早解除對我遠洋漁業舉黃牌之舉。

他還說,也有利台灣未來跟對方國進行合作、投資,是很好的發展。

歐盟去年10月對台灣遠洋漁業「舉黃牌」,並分今年3月底、9月底、明(2017)年3月底,共三階段審查改善情況。

另「漁業三法」(「遠洋漁業條例」草案、「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及「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配合歐盟主張,完成修法。(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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